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我镇所属百企联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5日与贵局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嘉规土(2012)出让合同第48号(1.0版)),出让宗地编号为2012132******4429541,出让宗地面积为20025.6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办公。
该项目土地坐落于马陆社区宝安公路、阿克苏路路口,东至阿克苏南路,西至康丰路,南至崇和路,北至宝安公路、基地边界,马泾河把出让宗地分为东西两个地块,西侧为17-2地块,东侧为17-6地块。根据合同及《出让征询单》的约定,地块容积率为3.0,地上建筑面积为60076.8平方米。其中,西侧17-2地块核定建筑面积商办比例为80% :20%,东侧17-6地块核定建筑面积商办比例为20%:80%。因此,两个地块的核定总建筑面积商办比例为50%:50%,即:商业、办公总建筑面积均为30038.4平方米。
为了使该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开发建设达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最大化,使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组织达到最优化,同时也便于项目的统筹管理,恳请贵局在不改变核定商业总建筑面积与办公总建筑面积比例的情况下,总体平衡两地块的商办比例。
特此请示,请予审核批准。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