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马东园区:
根据嘉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2014】5号文件关于印发《2014年嘉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新城管委(马府)发【2014】8号文件关于《2014年嘉定新城(马陆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开展社区餐厅星级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拟定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加强社区餐厅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
一、监管目标
按照市委“五个最严”和“三个从严”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务实态度,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发现能力,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保持全镇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年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控制在6例/10万以内,进一步加强社区餐厅监督管理,规范社区餐厅经营,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和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并为办酒群众提供一个规范安全、环境整洁、价格合理、服务至上的办酒场所。
二、管理模式
按照新城管委会(马府)发【2014】18号文件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社区餐厅星级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借鉴兄弟街镇与本镇社区餐厅实行集体经营的成功案例,拟对全镇社区餐厅全面实施集体资产私人承包经营管理回收机制,基本实行集体资产集体经营的管理模式。由于我镇现有的16家社区餐厅经营模式炯然各异,合同租赁期限大相径庭,租费参差不齐,将采取分步实施集体资产私人承包经营管理回收机制,拟用两年时间逐步实行集体经营。
1、对现有集体经营管理的社区餐厅,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树形象、作表率,使之更加规范有序,给办酒和用膳群众一个安全放心的用餐环境,为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提供有效的应对措施。
2、对现有集体餐厅租赁给私人投入承包经营管理模式的社区餐厅(今年内收回集体资产私人承包经营的管理机制,实行集体经营管理机制),但考虑到合同租赁期和经营者的投入,要求合同到期,及时启动集体资产集体经营回收机制,评估资产及投入,实行集体资产集体经营管理的模式。合同期内,村、社区主要领导与餐厅负责人是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双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村、社区要委派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并积极引导和逐步形成集体经营的管理模式。
3、对私有资产个人投入经营管理的社区餐厅遵循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村、社区也要委派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平时监管力度,引导树立大局意识,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经营要求
1、按照新城管委(马府)发【2014】18号文件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社区餐厅星级评定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要求,逐项加以贯彻落实,并切实做好相关创建中的软硬件工作。
2、村、社区主要领导与托管负责人作为社区餐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还要落实专人负责,加以日常监管,建立有效管理、考核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视情节轻重加以教育、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备案资格。
3、要选择好一个能热衷于公益事业、认真负责以及责任心强,又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同时又能识大体顾大局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管理以及遵纪守法的社区餐厅托管经营负责人。
4、社区餐厅以办酒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利实惠、环境整洁的集体用餐场所为宗旨,不允许以所谓的“一条龙”服务来要求办酒户,做到合理收费,明码标价,公开上墙,确保安全用餐。市场化运作的社区餐厅按照市场规律合理收费,同时积极为办酒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创造安全舒适、卫生整洁的环境。
5、社区餐厅的托管负责人、其他经营者、厨师以及勤杂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