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监督,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决算信息质量,现将《南翔镇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翔镇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
南翔镇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财务监督,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决算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嘉定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是指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和各项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镇级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经法定程序批复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 部门决算批复按照“核定部门收支、强化财政审查、规范预算执行”的原则,由镇财政所组织实施。
第二章 决算编审与报送
第四条 部门决算编制的责任主体为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当对本单位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各预算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人大对本单位部门决算的审查、监督,并根据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五条 预算单位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报告,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表表相符。报表各项指标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统一制订的报表编制说明和指标口径编制,做到表内项目之间、表与表之间、本期数据与上期数据之间、单位账务数据与财政年终对账数据之间相互衔接,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镇财政所。
第六条 镇财政所负责对本镇各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上报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在审核方式上,逐步推广委托第三方认证模式。部门决算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编制范围是否全面,是否涵盖了所有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的单位,是否存在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二)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符合部门决算编制要求。
(三)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涵盖了报送单位全部的财务收支情况,相关数据是否与单位会计账簿一致,是否有漏报、重报项目以及虚报和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四)决算编制是否衔接一致,是否存在表间数据、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报表数据与电子介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是否存在上下年度数据不衔接、变动不合理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关数据与财政部门年终对账数据不符的情况。
(五)报表说明和财务分析是否清晰,是否包括需特别说明的报表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情况和原因等报表编制事项,是否包括特殊事项的说明和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等。
第七条 镇财政所对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审核中,发现报告编制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财务管理规定行为的,应要求有关单位立即纠正,并限期重报。
第八条 镇财政所应按决算编审要求及时将部门决算报表和编制说明等相关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负责对街镇财政所报送的地区部门决算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市财政局。对于已上报市财政局的部门决算报表所发生的审计(或检查)调整事项,一律在下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予以调整。
第三章 决 算 批 复
第九条 镇级部门决算草案须提交镇人大审查,自批准之日20日内,由镇财政所负责向各预算单位批复部门决算。
第十条 镇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批复的内容包括: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包括决算年度收到的镇级财政核拨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结余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结余。
(二)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包括决算年度收到的镇级财政核拨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结余。
(三)财政预算外拨款收支情况。包括决算年度收到的镇级财政核拨的财政专项资金收入、支出、结余。
第十一条 镇级部门决算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的“类、款、项”,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批复。
第十二条 部门决算批复后,预算单位应按批复的年度结余数进行结转,对已经批复核定的收入、支出和结余不得随意进行科目、项目或金额的调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或财政改革、会计制度变更等需对部门决算批复时限、批复内容、批复格式进行调整的,从其调整,不影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镇财政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年部门决算批复情况的通知
附件1:
关于批复××××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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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预算法》和《南翔镇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XX年度部门决算收入 万元,支出 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 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XX年度财政预算拨款(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万元,支出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万元,项目支出 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 万元。
三、批复说明(如果预算单位部门决算上报后,经财政审核,决算数据有调整,应当在此说明调整数据所依据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并具体说明调整单位、调整原因和金额)。
附表: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