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文件
安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亭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F0302000-2014-007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安亭镇 发文日期: 2014-05-28
名 称: 安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亭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安府[2014]3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相关单位:
《安亭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2014528
 
 安亭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贯彻《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不断巩固和提高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成果,形成整洁、有序、优美、靓丽的市容环境,经研究决定,在本镇辖区内开展争创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创建活动为契机,坚持监管并举,争先创优,站在全力打造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桥头堡、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增强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和提升城镇总体形象的高度,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有效整合管理资源,坚持单位、部门联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同创共建的原则,全面推进以“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简称“四位一体”)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机制,与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连接,形成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活动目标。
二、活动主题
清洁城市、从门前做起!
三、建立管理机制和责任区域、落实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安亭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长:李  坚(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月珠(副镇长)
  员:李成阳(镇宣传科科长)
金兴华(镇实事办主任)
叶彩珍(镇地区办主任)
孟振萍(镇市场流通办主任)
  明(镇综治办主任)
李庭聪(镇卫生办主任)
施根元(镇城管中队负责人)
沈燕华(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杰(区规土局安亭管理所所长)
周根兴(安亭工商所所长)
李秋良(交警五中队队长)
  清(区房管局安亭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施根元兼任。办公室主要是开展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活动工作的实施主体,具体承担镇级层面达标活动的指挥、协调、处置等工作事务。
(二)责任区域
1、安亭片区(约7.75平方公里):
东至:顾浦河; 南至:博园路(暂不包括新镇);
西至:省界(划去农村部分); 北至:民丰路。
2、黄渡片区(约1.7平方公里):
东至:新黄路(以河为界,包括文化中心); 南至:博园路
西至:杭桂路、罗家路; 北至:玉麦路。
3、方泰片区(约0.45平方公里):
东至:盐铁河; 南至:泰顺路;
西至:园汽路; 北至:方中路
四、目标任务
201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进一步做好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后的巩固工作,提升“四位一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机制运行水平。
五、职责分工
(一)城管中队
1、全面负责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的开展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
2、制定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商议解决有关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
3、认真做好市容环境责任区“四位一体”综合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有关工作例会,确保管理达标活动的有序开展。
4、牵头组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市容环境联合整治活动,包括对市容顽症及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工作。
5、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具体负责市容环境责任区的日常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等。
6、组织开展各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责任区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积极组织及参与阶段性集中整治活动,并切实落实长效常态管理机制,以巩固阶段性整治成果。
(二)宣传科
1、配合做好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开展“清洁城市,从门前做起!”的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对市民有关此次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社会开展有关道德实践活动,将市容环境考核纳入文明示范标志区域、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之中。
3、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组织社区志愿者共同参与门责情况的巡查及管理等工作。
(三)综治办
1、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及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2、积极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综治信访工作职能,切实做好整治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矛盾及纠纷的调处工作。
(四)实事办
1、积极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及时进行道路沿线公共设施维护与对违规私自设置公共设施进行清除。
2、对公共交通站点、候车厅、公交站牌等设施管理工作。
(五)农业服务中心
1、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绿化日常养护管理等工作 ,加大巡回保洁力度,缩短垃圾滞留时间。
2、加大对绿地空秃、树木缺失枯死的巡查力度,根据季节特点,及时补种及修复。
3、创建范围内河道管理,做到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无大量水生植物,岸堤无暴露垃圾。
(六)地区办、区房管局安亭办事处
配合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发动社区居委对小区沿街的门责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和督促,加强对社会辖区内外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工作,全面协调督促所涉及物业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管理出租商业房。
(七)市场流通办
1、积极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对集贸市场等业主进行教育和宣传,并对其业态进行控制和管理。积极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并结合活动做好沿街商店及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2、主干道两侧店招店牌和空调外机的合理设置的整治与管理。
(八)区规土局安亭管理所、区房管局安亭办事处
1、积极参与违法搭建整治工作,做好对违法搭建的认定工作,协调做好涉及物业管理部门职责的违法搭建整治。
2、加大在建工地管理监督等工作。
(九)卫生办
切实做好镇区主要道路及街、弄、巷的日常清扫、道路果壳箱保洁等常规工作,以确保镇区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公共厕所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好环卫作业车辆,按照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及时清运无主垃圾及小区内建筑垃圾,以缩短垃圾滞留时间。  
(十)交警中队
1、对公共客、货运车辆车貌管理等工作。
2、交巡警对各类指示牌、标志线等设施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等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依法处置各类无证无牌车辆,并确保整治活动过程中的交通秩序。
(十一)工商所
继续加大对创建达标区域内无证经营户的查处力度,同时规劝经营者规范经营。
六、保障措施
1、继续按照原来的“门前责任区”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创新思路、调整方法、注重实效。
2、以块为主,在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责任区管理联合执法整治。
3、实行“四位一体”(管理、执法、作业、当事人)的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对水果、餐饮等行业要进行重点监管。
4、责任区管理必须以行政管理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对屡告屡犯坚决不改的责任单位,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执法,采取罚款、扣留,直至收缴违章物品的强制措施。
5、整治责任区违章的具体情况、信息、数据,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及时上报至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办公室。
七、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
15月中旬,由镇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职能部门动员会议,由镇城管中队对上报的拟达标路段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发出整改告知书。
26月初开展“清洁城市,从门前做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来提高责任区单位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期间,由镇宣传科发动组织市民巡访团、社区志愿者参与门责巡查和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37-8月由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不定期组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整改不力的商家、单位、个人进行集中整治。
48月底召开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工作推进会。由各部门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小结,找出差距、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同时部署下一阶段责任区管理推进工作的具体要求。
58月针对达标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顽症和返潮现象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治。
59月初由区责任区市容环卫署对我镇的活动工作机制和综合实效开展区级测评,我镇则针对区级测评中发现问题进行自我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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