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安全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根据《嘉定城市居民区社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14年嘉定区住宅小区“居改非”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菊园新区住宅小区“居改非”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落实菊园新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采取行政执法、综合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手段,重点整治住宅小区内居民反映强烈、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突出的“居改非”行为,恢复房屋原有使用功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组织领导
菊园新区成立由房管局菊园办事处、综治办、社区科、派出所、工商所、卫生监督所、税务管理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成的“居改非”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居改非”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管局菊园办事处,办公室按时上报有关情况;负责推进“居改非”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新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各社区居委会年度目标任务,为年底城市居民区评级考核提供依据。
三、职责分工
1.房管办:根据城市居民区社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负责制定菊园新区“居改非”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定期汇总、统计、分析“居改非”综合治理情况;对“居改非”行为进行认定,依法责令改正并报区房管局行政处罚。
2.综治办:会同房管办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协调解决“居改非”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综合整治。
3.社区科:会同房管办指导、督查各社区“居改非”治理工作开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各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社区志愿者加强日常巡查,配合综合整治。
4.派出所:负责住宅小区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居改非”行为开展调查取证;整治过程中提供警力支持,维持正常的执法秩序。
5.工商所:依法查处利用居住房屋进行无证无照经营及其他违反工商法规的经营活动。
6.消防中队:负责对住宅小区开展消防检查,落实消防措施,依法查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
7.税务所:负责对“居改非”当事人违反税务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8.卫监所:负责对房屋中不符合国家和本市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情况,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9.安监站:负责指导房屋中存在的火灾事故、用电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等各类安全隐患发现、整改。
10.规土所:对确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会同房管部门按相关程序予以办理。
11.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
12.各社区居委:开展小区内“居改非”排摸认定,重点排摸住宅小区内居民反映强烈、治安消防等隐患突出的“居改非”行为;动态掌握“居改非”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各社区落实一名联络员,做好“居改非”上报、信息报送、组织约谈等工作;制订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目标。
四、工作措施
1.突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对新增“居改非”行为,各社区居委要及时上报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由行政职能部门及时介入查处。对住宅小区内居民反映强烈、存在突出治安消防隐患等“居改非”行为开展综合整治,形成强大声势,从严惩处,坚决取缔,推动“居改非”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对基本不影响周边业主生活、无业主投诉、不存在安全隐患或因客观原因形成的“居改非”行为,可由居委统一予以备案登记,协助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规范管理。同时,要根据居民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部分小区周边的配套设施建设,为居民提供方便、安全的生活服务。各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设置进出人员盘查制度、外来车辆限制进入措施、经营型货物限制进入等物业管理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居改非”问题。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告知及排摸认定阶段(1月—4月)
社区居委会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登门入户发放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物业法律法规,引导居民自觉抵制、举报“居改非”行为。指导业委会修订管理规约,将禁止“居改非”的有关内容列入管理规约。各居委开展排摸认定,建立一户一表工作台账。
(二)督促整改及综合治理阶段(5月—10月)
根据年度综合治理计划,对新增“居改非”行为及较为严重的存量“居改非”行为,由各居委填写“居改非”行为上报单,一方面报送房管办事处予以查处,督促其整改;另一方面如涉嫌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需同时抄报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予以查处,对重大典型“居改非”案件开展综合整治,坚决予以取缔。
对基本不影响周边业主生活、无业主投诉、不存在安全隐患或因客观原因形成的“居改非”行为,由各居委填写《嘉定区住宅小区“居改非”备案登记表》,会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纳入日常监管对象加强规范管理。
(三)考评总结阶段(11月-12月)
根据《嘉定城市居民区社会管理考核指导意见》,各社区居委会将本年度“居改非”综合治理情况上报菊园新区“居改非”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经汇总后上报考核部门进行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新区相关单位要增强意识,充分认识“居改非”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积极落实治理任务,力求取得整治实效。
(二)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全面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对重点对象,要上门做好深入细致地思想工作,同时,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促使当事人自觉整改。
(三)健全制度,加强沟通
菊园新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沟通研究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通报分析查处情况,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四)考核督促,确保实效
房管办每月汇总、统计、分析“居改非”综合治理情况,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综合治理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新区要相应建立对社区居委的督促检查机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为年底考核评级提供依据。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