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民政府:
嘉定新城(马陆镇)马陆村东沙村民小组因轻轨11号线、嘉定新城规划建设,已于2010年整体动迁,已具备撤销村民小组建制条件。该村民组原有土地389.37亩,村民56户,户籍人口166人。经历8次征地,共计征用230.65亩,其中:沪府土(2004)第821号征用88.2亩,沪府土(2009)第286号征用20.96亩,沪府土(2010)第260号征用29.01亩,沪府土(2011)第576号征用2.97亩,沪府土(2011)第327号征用47.49亩,沪府土(2011)第244号征用37.08亩,沪府土(2012)第456号征用0.82亩,沪府土(2012)第88号征用4.12亩。剩余土地158.72亩由镇资产经营公司暂按现行补偿费标准4.06万元/亩托盘后,取消土地流转补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嘉府发[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上述村民小组的撤制方案及资产处置方案,已经上述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经研究,拟撤销上述村民小组的建制。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