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民政府:
嘉定新城(马陆镇)随着城市化规划建设的推进,陆家村东陆、柴塘、西陆、杜家、陈家等5个村民小组已全部纳入村宅动迁范围,且2005年开始大部分已动迁,已基本具备撤销村民小组建制条件。5个村民小组基本情况如下:
1、东陆村民组原有土地305.01亩,村民54户、户籍人口194人。经历6次征地,共计征用140.54亩,其中:沪府土(2005)第235号征用8.58亩,沪府土(2011)第548号征用19.59亩,沪府土(2011)第665号征用5.54亩,沪府土(1998)第711号征用26.9亩,沪府土(1997)第332号征用65.99亩,沪府土(2001)第457号征用13.94亩,剩余土地164.47亩。
2、柴塘村民组原有土地270.97亩,村民54户、户籍人口181人。经历6次征地,共计征用86.6亩,其中:沪府土(2005)第235号征用5.05亩,沪府土(2007)第547号征用12.45亩,沪府土(2011)第548号征用31.12亩,沪府土(2012)第306号征用20.84亩,沪府土(2011)第665号征用10.87亩,沪府土(2013)第187号征用6.27亩,剩余土地184.37亩。
3、西陆村民组原有土地339.71亩,村民56户、户籍人口156人。经历10次征地,共计征用229.36亩,其中:沪府土(2005)第235号征用3.89亩,沪府土(2006)第135号征用118.96亩,沪府土(2007)第547号征用35.54亩,沪府土(2009)第286号征用2.18亩,沪府土(2011)第576号征用6.02亩,沪府土(2011)第548号征用15.76亩,沪府土(2012)第456号征用0.11亩,沪府土(2012)第306号征用11.68亩,沪府土(2011)第665号征用29.63亩,沪府土(2013)第187号征用5.59亩,剩余土地110.35亩。
4、杜家村民组原有土地246.57亩,村民37户、户籍人口111人。经历10次征地,共计征用146.95亩,其中:沪府土(2005)第235号征用1.89亩,沪府土(2006)第135号征用11.71亩,沪府土(2007)第547号征用10.76亩,沪府土(2010)第260号征用51.76亩,沪府土(2009)第286号征用5.21亩,沪府土(2011)第244号征用16.46亩,沪府土(2011)第576号征用31.48亩,沪府土(2012)第88号征用2.84亩,沪府土(2012)第456号征用6.99亩,沪府土(2012)第306号征用7.85亩,剩余土地99.62亩。
5、陈家村民组原有土地470.09亩,村民81户、户籍人口284人。经历5次征地,共计征用117.64亩,其中:沪府土(2005)第235号征用8.6亩,沪府土(2011)第548号征用46.39亩,沪府土(2010)第494号征用36.21亩,沪府土(2011)第893号征用7.2亩,沪府土(2003)第453号征用19.24亩,剩余土地352.45亩。
上述5个村民小组剩余土地全部由镇资产经营公司暂按现行补偿费标准4.06万元/亩托盘,取消土地流转补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嘉府发[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上述5个村民小组的撤制方案及资产处置方案,已经上述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经研究,拟撤销上述5个村民小组的建制。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