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民政府:
我镇石冈村孙家弄村民小组因轻轨11号线、嘉定新城规划建设,已于2003年整体动迁,已具备撤销村民小组建制条件。该村民组原有土地369.36亩,村民70户、户籍人口250人。经历9次征地,共计征用303.32亩,其中:沪府土(2005)458号征用143.09亩、沪府土(2005)17号征用5.41亩、沪府土(2007)517号征用79.21亩、沪府土(2009)581号征用1.26亩、沪府土(2010)290号征用6.55亩、沪府土(2010)337号征用12.58亩、沪府土(2010)337号征用32.93亩、沪府土(2011)220号征用9.03亩、沪府土(2012)436号征用13.26亩。剩余土地66.04亩由镇资产经营公司目前按4.06万元/亩托盘后,取消土地流转补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嘉府发[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该村民小组的撤制方案及资产处置方案,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经研究,拟撤销该村民小组的建制。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