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民政府:
根据嘉府发[2011]17号文件精神,我镇浏翔村钱家宅、归家村民小组整体动迁,已符合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条件。
钱家宅村民小组原有土地208.02 亩,其中耕地 155.84 亩、非耕地 52.18 亩。村民47户,129人。历次征用土地 135.66 亩,其中耕地 105.53 亩、非耕地 30.13 亩。剩余土地 72.36 亩,其中耕地 50.31 亩、非耕地 22.05 亩;归家村民小组原有土地319.01 亩,其中耕地 255.42 亩、非耕地 63.59 亩。村民64户,169人。历次征用土地 261.82 亩,其中耕地 202.91 亩、非耕地 58.91 亩。剩余土地 57.19 亩,其中耕地 52.51 亩、非耕地 4.68 亩。上述村民小组剩余土地由村民委员会托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嘉府发[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上述村民小组的撤制方案及资产处置方案,已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经研究,拟撤销上述村民小组的建制。
特此请示,请于批复。
附件:1、浏翔村村民委员会关于撤销钱家宅、归家村民小组的请示
2、各村民小组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等的决议
3、各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处置初步方案
4、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征用明细表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