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民政府:
根据嘉府发[2011]17号文件精神,我镇新裕村西沙角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全部征用、并已整体动迁,已符合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条件。
西沙角村民小组原有土地364.95 亩,其中耕地 297.43 亩、非耕地 67.52 亩。村民52 户,184人。历次征用土地 364.95 亩,其中耕地 297.43 亩、非耕地 67.52 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嘉府发[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该村民小组的撤制方案及资产处置方案,已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经研究,拟撤销该村民小组建制。
特此请示,请于批复。
附件:1、新裕村村民委员会关于撤销西沙角村民小组的请示
2、西沙角村民小组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决议
3、西沙角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处置初步方案
4、西沙角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征用明细表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