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文件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困难家庭全日制在读学生教育救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WF4307000-2014-024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8-12
名 称: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困难家庭全日制在读学生教育救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发【2014】14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困难家庭全日制在读学生教育救助的实施意见》经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和马陆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关于困难家庭全日制在读学生教育救助的实施意见
 
一、对象范围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度城镇低保标准2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救助标准
1、全日制幼儿园在读学生400元每学期。
2、全日制小学在读学生600元每学期。
3、全日制初中在读学生800元每学期。
4、全日制高中、中专、技校、职校在读学生1000元。
5、全日制大学(含大专、高职院校)在读学生1500元。
全日制在读学生教育救助每年分春秋两季,分别于每年2月和9月前申请。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有本镇户籍,因就学户口迁移的由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出具相关证明;
2、申请人必须是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3、申请人所在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度城镇低保标准的2倍。父母离异的家庭,由法定监护人申办,抚养费也纳入计算。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学校在读证明;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等。
(二)初审。村(居)委受理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由村(居)委社会救助评议小组进行调查核实。
   (三)审核与审批。村(居)委根据初审情况,适时召开审核会议,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上报马陆镇救助所,由镇救助所负责审批,并发放助学金。
五、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在镇互助资金中列支。  
六、其他事项
1、本意见由嘉定新城(马陆镇)民政办负责解释。
2、本意见自201471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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