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41号)和《关于本市开展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道(镇)推进工作的通知》(沪容综办[2010] 1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全镇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和提高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将南翔打造成为“最整洁城镇”。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市容环境管理长效体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积极推进以“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四位一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机制。以加强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和疏导点建设为重点,以区域管理为抓手,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形成管理执法和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进而实现将南翔打造成为“最整洁城镇”的目标。
二、实施目标
通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达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市容环境管理目标,具体做到:
1.道路整洁:有保洁制度、保洁队伍(人员)和垃圾投放容器;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滋生地,绿地内无垃圾;
2.门前有序:无跨门经营、乱堆物、乱设摊、乱吊挂、乱搭建、乱停放车辆;
3.立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立面无污迹破损,店招店牌、空调外机、遮阳雨棚、阳台、晾晒衣架等立面附属物设置规范、无污损;
4.垃圾分类:装潢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生活垃圾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的标准要求,做到分类投放。
三、组织保障
成立以镇长严健明为组长的南翔镇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设在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创建办作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和应急指挥平台,负责综合协调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召开创建期间各相关科室、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2.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等任务;
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提出工作目标、计划和建议,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总结报告;
4.牵头研究有关市容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组织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管理制度或措施;
5.组织开展市容管理法规、政策等宣传活动,牵头做好相关部门人员和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推进各项市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与市容管理有关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各类创建活动;
7.组织落实迎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检查等工作的市容管理准备措施,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和安全保障;
8.加强成员部门之间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资源、人员的共享;
9.指导、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城市管理工作措施,就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联动部门(机关科室、各职能单位、村、社区)职责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各职能单位负责人、社区书记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一)办公室
1.负责牵头、协调机关各科室、辖区各职能单位、社区创建迎检工作;
2.负责创建迎检期间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通报、发布、汇总,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3.负责创建迎检期间各相关科室、各职能单位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党群办
1.负责发动机关公务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及社区书记积极参与到创建迎检工作中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创建迎检期间,机关公务员上下班时间必须与迎检时间同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创建迎检工作的人员,须经组织部门同意后,并做好请假登记备案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镇下属单位负责人、社区书记在创建迎检期间的到岗情况和工作实绩,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社会事业发展办
1.创建迎检期间,指导、检查辖区内的所有的道路、居民区、集贸市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2.创建迎检期间,负责处置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发性事件;
3.负责督促、检查、巡视保洁作业单位对道路(人行道)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收运、市政环卫设施养护的各项工作;
4.根据创建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部署调整保洁作业单位的清扫力度和作业时间。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负责迎检期间社区公共秩序及治安管理的巡逻,确保无人为因素破坏创建迎检工作;
2.协调各联勤执法部门,保障辖区内的各类联合执法及安全保障工作。
(五)规划建设和环保办
负责辖区内道路、市政设施的维护、整修及在建工地在创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
(六)镇财政事务中心
保障市容环境责任区工作开展及示范街镇创建过程中的必要经费投入。
(七)经济事务管理中心
负责协调辖区各集贸市场的创建整改及迎检工作。
(八)镇管社区办
1.负责组织协调各居委干部、党员骨干、物业公司、业委会、楼组长、志愿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问题排摸、宣传劝导、卫生整治、秩序维护、值班巡逻等创建迎检工作;
2.负责各社区所辖责任路段,确保在创建迎检时间段内道路沿街无明显散落垃圾,非机动车无明显乱停放现象。
(九)东社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协助镇创建办,协调东社区各社区、物业公司,落实推进东社区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
(十) 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1.负责迎检期间社区公共秩序及治安管理的巡逻,确保无人为因素破坏创建迎检工作;
2.协调各联勤执法部门,保障辖区内的各类联合执法及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城管中队
1.负责辖区内道路沿街两侧的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的执法工作,确保道路沿街无跨门营业、无建筑垃圾、无乱堆物、无乱设摊、无非机动车乱停放、无乱晾晒、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刻画;
2.各城管队员及市容协管员在创建迎检期间,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确保检查期间全时段全辖区全覆盖。
(十二)派出所
1.负责迎检期间社区公共秩序及治安管理的巡逻,确保无人为因素破坏创建迎检工作;
2.积极配合辖区内的各类联合执法及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交警中队
1.负责牵头辖区内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
2.确保辖区内各道路及交通枢纽的正常交通秩序,加强对机动车乱停放的执法检查力度;
3.积极配合辖区内的各类联合执法及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工商所
1.负责牵头对辖区内沿街商铺的行业检查;
2.积极配合辖区内的各类联合执法。
(十五)嘉定区房屋管理局南翔办事处
1.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物业公司做好创建迎检工作的宣传和动员;
2.及时督促、检查、指导小区物业的保洁、保安、保绿工作。确保小区物业在创建迎检期间,守好小区大门,认真履行职责,发现检查车辆及各类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十六)新翔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1.负责辖区内环卫设施的合理设置和维护,确保辖区内各类公厕、倒粪站、垃圾箱房及道路两旁的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完好整洁率达到95%以上;
2.负责辖区内道路清洁及公共部位保洁工作;
3.在创建迎检期间,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确保检查期间全时段全辖区全覆盖。确保道路(人行道)无暴露垃圾、道路见本色及沿街门责单位的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工作。
五、工作步骤、时间安排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前期摸底准备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
1.制定出南翔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实施方案及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成立创建办公室,落实2014年各项具体开展;
2.召开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大会,进一步明确权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及村、社区签署目标责任书;
3.根据《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达标区域创建导则》、《市容环境实效部分考评标准》的要求,分别在老镇区、新镇区及东社区范围内开展排摸,分别确定创建区域、示范区域的具体划分,并根据创建标准具体要求,确定需要具体整改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推进计划表;
4.按照创建方案及《工作机制部分考评标准》,制定南翔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各项工作机制。
第二阶段为具体实施阶段(2014年4月-2014年10月)
1.根据前期制定的市容环境整改推进计划表逐步推进落实,在基本建成市容环境示范区域的同时,注重硬件建设的拾缺补遗;
2.注重制度建设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探索实践市容管理新模式,推进市容环境难点、顽症的整治工作;
3.加强常态、长效、长远的管理制度建设,确保良好市容环境面貌的常态化;
4.落实各项文字、图像资料收集,为考核验收积累材料。
第三阶段为迎接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
1.完成各项申报材料;
2.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动员,全力以赴备战迎检;
3.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保障机制
(一)工作责任制
创建办分解具体检查任务,落实责任到各科室(部门)、各单位和社区,各单位对目标任务和责任进行再细分,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工作例会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创建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回顾总结一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听取市容管理问题集中排查结果,分析最新情况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措施。如有需要,联席会议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上报镇党委。
(三)走访指导制度
由创建办牵头,每月对各网格化责任区进行一次走访,联系基层,了解问题,提出对策,帮助各责任区协调处理工作难题。
(四)市容管理问题集中排查制度
由创建办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市容管理问题集中排查,定期排查每个月一次,不定期排查主要安排在重大节日、活动、检查前。对集中排查出来的重要问题,填写《城市管理问题排查登记表》,载明问题、措施、责任部门、解决期限,及时交办。
(五)市容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制度
由创建办牵头,针对一定时期内市容管理的突出问题、难点区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一定规模的市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每个月组织一次,不定期整治视工作需要开展。
(六)跟踪回访制度
已经办结的各类市容环境问题,要进行跟踪回访,及时掌握反馈当事人的意见,防止再次投诉。对于再次投诉的,按照未办结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减分。
(七)应急处置制度
制定应对处置市容管理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以及迎接重大节日、活动、检查的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处置责任等。
(八)督查考核制度
加强检查、督促、巡视的力度,检查创建迎检工作的推进程度、工作成效。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且在第一时间内给予彻底解决,确保各项决策落实、取得实效。由创建办牵头,对各相关部门、村(居)委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实效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九)奖惩机制
将创建迎检工作实绩纳入各科室(部门)、各单位、各社区和机关公务员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创建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酌情扣罚年度奖金。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做好市容环境日常综合管理,是南翔社会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是广大社区居民的需要,是南翔镇必须抓好抓实的政治要求,更是打造整洁南翔、幸福南翔的重要任务,全镇上下各级干部群众必须站在南翔发展全局高度上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有打硬仗的准备。
(二)宣传发动,加强沟通
通过辖区范围内各局域网络、社区报刊、宣传阵地、文艺小分队、宣传板报、发放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覆盖全社区范围的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的针对性宣传报道,全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通过创建工作例会推进制度,切实加强自律单位、作业单位、执法部门之间的互动和沟通,不断完善店铺经营户、社区居民参与的共商共议的共治机制。
(三)各方联动,稳步推进
在各单位(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全面整合社区资源,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及时处理好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探索常态长效的管理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四)严格要求,狠抓落实
各单位(部门)对照具体检查的要求,采取常规和突击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针对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缺点与不足,针对一些难点和共性问题,认真自我剖析,仔细查找原因,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自查、执法的力度,对各项决策狠抓落实、一抓到底,对薄弱的环节加大关注和跟踪力度,拿出切实可操作的方案尽快予以整改,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实抓出好成绩。
附件:1.南翔镇创建市容环境管理示范街镇区域示意图
2.《南翔镇区域划分表》
3.《南翔镇创建区域社区一览表》
4.《南翔镇创建区域小区分布明细表》
5.《南翔镇创建区域内道路一览表》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