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相关部门:
现将《徐行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徐行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内容,认真贯彻落实。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9日
徐行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切实履行徐行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特制订工作规则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全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领导、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
(二)不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关于推进全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
(三)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及工作要求,研究全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重大政策、重要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负责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评选工作,确定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负责区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工作。
(五)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镇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主要内容是:
1.研究部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
2.听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情况汇报;
3.审议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4.研究审定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确定区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名单。
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组长、副组长可视工作需要临时提议召开;根据讨论的议题安排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专题工作会议
专题工作会议包括阶段性工作推进会和就某项专门议题召开的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和主持。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确定。
三、文件制度
为充分行使领导小组的职责,保证镇党委、镇政府和领导小组重大决策以及重要会议精神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建立领导小组文件制度。
领导小组文件主要印发区、镇领导和领导小组领导在相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领导小组工作中重大事项的通知或意见,有关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创建活动工作情况通报等。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需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签发。
徐行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合力推进我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明确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共同职责
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参与并推进创建活动开展并充分发挥作用;为领导小组提供有关综合资料和数据,通报有关情况;按要求参加领导小组的有关会议、调研、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一)政府办:协助镇政府领导全面领导创建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履行职责;加强与镇政府领导的汇报、交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会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镇总工会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负责企业劳动管理指标的完成,并对其进行抽查、复查;发挥执法主体作用,重点做好创建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及依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等内容的检查、指导等工作;会同镇党政办、总工会等相关成员单位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三)总工会: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重大活动、典型企业等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具体落实创建工作,会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抓好有关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并做好创建活动的文件印发、有关会议筹备和资料建档等基础性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整体工作情况;负责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指标的完成;重点做好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组织发动、创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完善、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劳资矛盾调处有效机制的建立、职工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使企业和工会得到共同发展;会同镇党政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四)经发办: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把积极参加创建活动作为“小巨人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优秀企业”及“优秀经营者”等项目评选推荐、政策扶持的必要条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五)安监所:加强对创建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监督监察,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完善劳动安全设施及保护条件,督促企业公开相关的劳动安全权利、制度、措施以及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竞赛活动;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六)综治办:加强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平安创建企业联络员,保障各企业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检查督办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等;加大技防、物防建设,开展相对集中的工业小区治安防控,确保治安平稳可控,确保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七)商会: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服务工作,动员本镇民营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做好典型培养工作,总结推广民营企业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协商解决创建活动中企业方面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会同镇党政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总工会等相关成员单位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