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外冈镇卫生办拟定的《外冈镇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外冈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3日
外冈镇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外冈镇食品安全水平,深化和推进我镇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全力打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结合外冈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树立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监督、自律、宣传工作,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促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构建和谐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2、总体目标。以“食品安全、市容整洁、诚信经营、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示范镇创建活动,促进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
1、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发挥外冈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的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开展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监管信息网络,镇、村(居)二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面达到100%;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2、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宣传教育队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工地、机关巡回宣传,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在街区醒目处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拉横幅,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3、严控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严禁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蔬菜农药残留定性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对农业生产者宣传培训,推广农业规模化经营,推广低毒高效农药;加强农产品经营、生产监管,控制禁用农药、兽药在生产中使用;扩大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样本量,不断提高检测合格率,种植户100%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用药承诺书。
4、重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各村(居)内合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食品安全不良记录;与食品生产企业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要求;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和备案工作;加强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联合执法。
5、完善食品流通环节。主要街区、道路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现象,规范流动食品摊点经营行为;重点食品经营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有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熟食专卖店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对重点食品的溯源和自检工作,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制度,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市场内固定摊位经营者100%亮照经营,食品经营户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内销售的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6、规范餐饮消费环节。主要街区、道路坚决取缔无证照餐饮经营现象;加强各类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A、B级管理标准,原料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持证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100%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农村家庭自办酒席申报登记,农村家庭办宴申报、指导率达到100%;加强餐饮和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推广餐饮单位监督公示制度。
三、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1—5月)
健全组织网络,成立各级领导小组,落实责任。责任分解到创建工作小组及责任单位,确定阶段目标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及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营造人人关心、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10月)
对照本方案,结合创建标准,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并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围绕创建标准,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发挥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开展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各环节状况调查整治,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保障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在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具体措施,开展宣传教育,进行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创建工,强化餐饮单位废弃油脂的规范管理,全镇大中型餐饮单位签约率100%.
3、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份)
及时完成示范镇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评,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验收评估。
4、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起)
镇食安办认真梳理创建工作需要改进的问题和上级考核验收提出的要求,查漏补缺。构建食品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各村、社区有关企业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组织,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并按照各自职责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这是做好创建工作的关键。镇食安办要经常性沟通和协调,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之间,做到资源共享、成果共用。
3、严格考核,强化责任。为了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把创建工作列入全年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并把其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年终对干部、对各村考核的依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行动不力或行政不作为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从严处理。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悬挂横幅或刷写标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附件:《外冈镇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外冈镇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嘉食安委〔2014〕5号文件《2014年嘉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制定《外冈镇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上海市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镇政府及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同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快速高效。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时做出反应,上报区政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的决定,外冈镇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和部署本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镇长张杰任组长,副镇长何冬英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预案;
(2)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依法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区应急办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6)负责对疑似刑事案件的确定、移送。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外冈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牵头组织食品生产领域、食品流通领域和食品消费环节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置、报告、处罚;
(2)外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迅速组织医疗急救人员、实施抢救工作,并根据《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病原学检验技术规范》开展检验。完成应急处预案程序中所涉及的工作;
(3)外冈镇农委: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量超标引发的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由区农委牵头负责源头调查取证、追踪、报告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对污染动植物及水产品的上市供应;
(4)外冈镇派出所:负责现场的警戒和秩序维护,如发生人员死亡或以为投毒的,开展相关的侦查工作;
(5)相关单位:配合应急救援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外冈镇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外冈镇食安办,负责综合协调本镇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对预防、控制、救援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般(Ⅳ级)食物中毒事故,指中毒人数在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
较大(Ⅲ级)食物中毒事故,指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重大(Ⅱ级)食物中毒事故,指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
特别重大(Ⅰ级)食物中毒事故,指由国务院认定的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对于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事件,按照报告要求和一般(Ⅳ级)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司其职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处置工作,做到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完成各项工作。
2、完善预案,快速应对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镇政府及事故发生的单位和村委会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各有关单位和村委会,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政府及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3、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注重社会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六进”等活动,提高各类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增强食品安全自身防范意识。
4、加强监管,注重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者要拓展对监管单位的广度和深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巡查和抽查工作,被监管单位也要加强自身的日常管理,对员工开展责任制的培训、考核和管理,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