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2014年嘉定工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G1007000-2014-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工业区 发文日期: 2014-06-18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2014年嘉定工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工管委[2014]8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2014年嘉定工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2014年嘉定工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
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劳动关系领域的社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现制定2014年工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建立企业与职工自主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共创和谐、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工作局面,不断提升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开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突出“广泛发动,普遍参与,重在提高”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大非公中小企业创建力度,不断提升和谐企业整体质量,力争辖区内独立建会企业创建覆盖面达到95%以上,达标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其中区级和谐企业达标率动态保持在33%以上,已创建达标企业集体合同续签率达到100%,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建会企业75%以上。
    三、主要措施
    1、继续加强创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镇级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在加大组织发动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2014年嘉定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创建责任,完善考核内容,保证创建工作质量。完善创建企业预报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采取集中培训、阶段性抽查和上门检查指导等方法,督促创建单位落实重点工作,提升创建水平。健全劳动关系状况监测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情况的跟踪以及不稳定因素排查预警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2、着力推动劳动关系法制化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协调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领域行政执法,强化工会法律监督,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维护劳动者各项权益。继续深化“5+X”工作模式,推动完善以职代会和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形成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调解模式,努力把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3、扎实推进职工素质工程。以劳模精神为引领,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等各类主题活动,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建功。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着力打造高素质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和团队创先,继续深化工人先锋号创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加快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组织开展EBA、班组长、文明礼仪等培训,提升职工科学文化素养。健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职工法制意识,引导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加强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和职工特色团队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发展企业和谐文化,提升企业“软实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创建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各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增强创建意识,明确工作责任,研究落实有关措施,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2、加强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坚持共同发动、共同指导、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分类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创建基本内容, 不断深化创建活动,合力维护本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信息简报制度,报道新动态、总结新经验、推出新典型,发挥好宣传发动、理论指导、典型引领的作用。创建企业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厂报厂刊等各种阵地,公布创建标准、目标任务、工作动态,使创建活动进车间、到班组,让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广泛了解、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共建和谐企业、共促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浓厚氛围。
 
    附件: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细则(2014年)
 
 
    附件
    2014年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标准
 
 
序号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和 要 求
分值
1
全面执行劳动
合同制度
1、签订劳动合同协商充分,合同签订率100%;
2、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和内容合法,管理规范,履约率100%。
6
2
全面执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1、企业与工会定期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且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具体,标准量化,履约到位;
2、坚持每年一次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3、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按规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报区总工会备案;
4、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备案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按照规定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
18
3
依法保障职工
劳动经济权益
1、积极稳定职工岗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2、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依法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3、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4、企业执行职工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等符合国家规定;
5、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12
4
建立健全
民主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和决定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2、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有细则或实施办法,公开内容全面、渠道畅通、效果良好;
3、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以及制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10
5
维护女职工特殊
权益和未成年工
合法权益
1、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将平等劳动权利、特殊劳动保护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并履约到位;
2、无损害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5
6
建立劳资矛盾
处理有效机制
1、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作用发挥良好;
2、无职工因其劳动经济权益受侵犯而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侵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
3、企业对劳动监察、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能及时纠正。
10
序号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和 要 求
分值
7
重视安全生产
和劳动保护
1、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
2、劳动安全设施、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卫生工作环境、条件及防护措施符合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竞赛活动和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监护;
3、年内不发生重复性重伤事故,无新增职业病病例。
15
8
注重企业文化
建设和职工技能
培训工作
1、注重企业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工会引导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并认同企业文化;职工文体活动有制度、有计划、有场地、有设施、有载体;
2、注重职工的教育和职业技能、业务培训,有计划和制度;
3、积极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献一计”主题活动以及节能增效、科技创新、合理化建议、高师带徒、技能竞赛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结合企业实际任选二项)。
8
9
企业和工会
共谋发展
1、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为工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工会依法履行职责,职工入会率达100%;
2、企业依法按时足额计提、拨缴工会经费,建立独立工会帐户,规范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3、职工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企业经济效益稳定增长,节能减排达标。
8
10
职工和社会
评价优良
1、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成效明显,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
2、企业劳动条件优良,职工食堂等生活设施符合卫生标准并管理有序;
3、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评价好。
8
合 计
100
 
一票否决项:
1.近二年内有违法使用童工现象;
2.近二年内发生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死亡事故,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连续两年新增职业病病例;
3.近二年内因企业方过错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或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近二年内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惩处或一个年度内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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