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
为做好2014年预算调整及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十二五”时期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严格预算管理的要求,现就2014年预算调整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收入预算调整、支出预算调整。
(一)、2014年收入预算调整
各部门、预算单位年初预测的部门预算收入,请根据1-7月份收入的执行,要充分考虑下半年的收入情况,及时与上级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正确测算全年的部门预算收入。部门收入预算是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上级部门下拨资金收入、财政专项资金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
(二)、2014年支出预算调整
2014年支出预算调整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各部门、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政策性因素(人员的调整、工资津补贴变动、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的调整等)或特殊情况进行增加或减少调整。
2、项目支出:年初不可预计增加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支出及专项业务经费,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批准,再作预算支出调整,并附报变动依据及增加项目申请书,如涉及政府采购的则另外需填报增加政府采购预算申请。
3、千百人及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经费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及工业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2014年已执行、未执行的项目支出以及年中调整过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数据,请及时与财政部门核对,以便调整和编制2014年、2015年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
(一)、指导思想
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支出的支持力度;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夯实预算基础信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预算监督的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预算编制原则
1、积极稳妥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部门收支预算要与工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工业区财力相适应,与部门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不编制赤字预算。
2、结构优化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保、科技、“三农”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确保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厉行节约原则。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注重绩效原则。树立绩效理念,增强绩效意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全过程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有效性。
5、公开透明原则。加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力度,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依法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预算编制工作重点
1、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各部门、各预算单位要坚持勤俭办事、量力而为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减不增,实行零增长,其中:公务接待费在2014年预算的基础上下降10%。2015年起,“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等公用支出实行单项预算管理和指标控制,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予追加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由管委会组织部统一申报预算,会议费实行分类:工业区层面会议由政企办或职能部门在部门预算项目经费中申报,一般性会议经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
2、严格遵守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规范化程度
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守区政府、工业区财政制订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和效率。各预算单位要强化预算约束力,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责任机制,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3、加强收入管理,提高收入预算的准确性
各预算单位要加强收入预算管理,切实提高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项收入要全部列入部门预算,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准确地编制收入预算。
4、推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和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区局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绩效评价,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
按照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清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严格控制年末结转项目,对于年度预算不能及时支出的资金,原则上不实行结转处理,预算指标收归总预算;对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次年还没有执行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归财政总预算;对部门历年项目清算产生的结余资金,全额收归财政统筹管理。
(四)、预算编制口径与方法
1、收入预算编制
部门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包括公共财政资金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包括财政专项资金收入、上级部门下拨资金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和历年结余结转等)。
财政拨款收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定额标准,测算预算单位全年财政资金的需求总量,按照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先使用单位可支配的上级部门下拨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历年结余,差额部分由工业区财政用公共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安排。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列出明细内容)。
其他收入:按照部门预算年度中各项资金收入情况据实测算,包括财政专项资金收入、上级部门下拨资金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和动用上年结余等,上级部门下拨资金收入、捐赠收入要列出明细内容,历年结余结转收入按实际动用数。
2、支出预算的编制
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支出规模要与收入预算相匹配。
工业区财政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安排支出预算时应合理确定支出重点和安排顺序,遵循先基本支出经费,后项目支出经费的原则,并区分轻重缓急。
(1)、基本支出预算。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支出预算,分为人员支出预算、公用支出预算。
人员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等)的预算。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严格依照工业区人事部门核准的各部门、预算单位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规定的工资津贴标准、社会保障、公积金缴费标准,按实编制。
公用支出预算: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会议费、工会经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培训费、等预算。公用支出预算依据编制内实有人数(聘用人员除外)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其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等项目实行单项管理,单独填报预算金额,并实行指标控制,编制公用经费预算时附报“八项规定”预算数。公用支出定额由工业区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财力状况和现有公共资源等因素制定。工业区财政部门依据各预算单位承担的职能不同,制定分类分档的公用支出综合定额或单项定额。
(2)、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优化结构、讲求效益、零基预算的原则进行编制。
项目支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分为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经常性项目,是指预算单位为维持其正常运转,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持续多年发生的支出项目,以及具有普遍性且支出标准有明确规定的项目。一次性项目,是指除经常性项目之外,预算单位为完成其职责需安排的项目。一次性项目分为当年度项目和跨年度延续项目,跨年度项目实施滚动管理。项目支出按三级进行细化申报,项目一级为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二级为项目具体要做的事项;项目三级为某一事项所需安排的经费内容。
除工业区层面的大型会议外,项目支出中原则不安排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内容。有上级政策要求安排的项目根据相关政策按实编制预算,单位需提供政策文件依据、支出标准,如政策文件无具体明确支出标准的,由单位与工业区财政协商确定支出标准。
项目支出预算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编制,各部门根据项目轻重缓急,采用排序法申报,财政部门视财力可能,筛选后择优安排。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部门预算编制中,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1、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对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中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分类、采购品目、数量、金额和资金来源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对纳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或用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编制年度和月度政府采购计划。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将不予采购。
3、纳入上海市协议采购网上供货范围,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必须进入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实行电子化采购。区政府采购中心不再进行采购,预算单位必须按要求细化至可执行状态。
4、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属于分散采购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也须锁定分散采购,同时编制分散采购年度计划。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过程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编制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是部门履行职责的财力保障,更是对党工委、管委会政策、工作的具体落实,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和关心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将部门预算编制列入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科学编制,努力提高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按照本部门、本单位履行职能的真实需要以及发展规划,考虑财政承受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预算,合理安排支出,不随意留出余地,或任意扩大资金需求量。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要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注重预算编制质量,努力提高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
(三)、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预算管理制度,从严从紧申报2015年部门预算,把有限的财力用到部门和单位急需的支出项目上。
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完善财政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强化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积极稳妥地做好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信息公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预算公开反馈机制,提高部门预算的透明度。
四、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14年预算调整表于9月15日之前上报(纸质与电子文档同时上报)。
(二)、各部门按照“二上二下”要求编制2015年度的部门预算。
1、一上:2014年9月15日之前部门上报预算建议数
各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并上报部门综合财政收支预算建议数,并将预算编制说明、相关政策文件、预算资料作为部门预算编报附件同时上报。
2、一下:2014年10月20日之前下达预算控制数
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报送的预算建议数,审核部门收支预算,结合工业区本级财力情况,综合平衡,将统一审核汇总平衡后的预算方案上报管委会、人大审定,根据管委会审定意见修改后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
3、二上:2014年10月30日之前上报部门预算
各部门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和细化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向财政部门反馈预算建议。工业区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后,提出工业区本级预算(草案),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报工业区管委会、人大审定批准。
4、二下:管委会、人大批准后,工业区财政所正式批复部门预算。在管委会、人大审定批准工业区本级预算(草案)后30日内,工业区财政所将部门预算统一批复至各预算单位。
五、说明事项
(一)、机关各职能部门只编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支出(专项业务经费)。是指机关各职能部门计划实施的项目支出及组织实施的大型会议、活动所需专项业务经费(如基本建设、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体育赛事、广告发布、基本建设、办公大楼维护、城市维护、专项整治等)。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支出(专项业经费)支出属政府采购的需填报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预算表及提出采购时间计划;
(二)、附报年初预算测算依据(2014年7月份工资发放标准或清单,工业区或上级文件规定等预算测算依据);
(三)、2014年预算调整和2015年预算数据表格上报之前需经部门领导及分管领导审核;
(四)、各部门、预算单位要按照预算格式和编报要求,分别编制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应真实、详细,确保部门预算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预算编制工作是时间性非常强的工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确保2014年预算调整和2015年度工业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