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镇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执法效能、联手整治问题,整合社会资源、完善长效机制,形成综合执法管理和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创建工作实效和加强常态长效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嘉定工业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召集人:谈亚芬(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张 敏(党工委委员、社会发展部部长)
郑永琦(党工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尹小兴(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陈 龙(招商四部部长)
陈 剑(地区工作部部长)
印忠明(规划建设部部长)
钱晓龙(副调研员)
联席会议根据每次会议议题视情安排下列管理、执法、作业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村、居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政管理科,社发部综合科,社(地)区管理科,农办,联勤办,土地所,城管中队,投资服务中心,宣传部宣传科、文明办,工商所,食药监分所,房地办,派出所,司法所,环卫公司、市场公司、绿化公司、河道保洁队,交警中队,各村、居民委员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业区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由张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工作变动,由该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主要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达标创建形势,明确阶段工作任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每年底召开由全体成员单位参加的年度例会,主要是动员部署和总结表彰;此外,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或现场会,推进专项工作。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联席会议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市、区市容管理部门和上级领导有关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的会议精神和指示要求,并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确定贯彻实施意见。
2、分析达标创建形势,听取管理、执法、作业单位工作汇报,讲评阶段工作,讨论、布置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解、质量标准及工作要求。
3、通报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专项督查、市民巡访、领导暗访及上级和本级检查评比等情况,研究整改措施。
4、研究布置特定区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各类集中行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推进和监督管理。
5、研究成员单位提出的需要统筹解决的问题,整合行政资源、专业资源、社会资源,搭建工作平台,协调解决辖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1、明确会议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预先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并报会议召集人同意确定例会议题,提交会议研究的有关文件、事项,一般应在会前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2、遵守会议纪律。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如遇工作冲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指派其他负责人参加。
3、履行议事义务。各成员单位应预先熟悉议题,做好交流发言,对职责范围的工作应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整改方案等,以便联席会议进行协调,达到会议预期目的。
4、规范档案资料。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根据领导要求整理会议纪要和会议信息。
5、落实会议决议。成员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的决定或决议,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落实好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确定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6、加强请示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会议协调议定的重要事项报党委政府领导以及上级市容管理部门。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