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现将《南翔镇农村房屋修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确保我镇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修缮的管理。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3日
南翔镇农村房屋修缮管理办法
为了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切实加强农村房屋修缮的管理,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 农村房屋修缮原则
1. 农村村民有证住宅需修缮的,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备案同意后实施。
2. 农村村民住宅修缮必须按照房地产证或宅基地证注明的房屋坐落、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及原基础位置、原建筑高度进行,不得擅自扩建、改建。
3. 农户擅自扩建、改建、加高或改变原有位置等情况,一律视为违法搭建处置。
4. 凡需拆落地实施修缮的,房屋修缮前必须拆除全部违法搭建,未全部拆除违建的不予审批,由村委会监督执行。
二、 农村房屋修缮的标准认定
1. 横梁、椽子严重开裂或断裂的;
2. 屋顶瓦片存在大面积脱落的;
3. 承重墙存在明显裂缝的;
4. 楼面或固梁等预制件因铁涨导致开裂的;
5. 墙体存在严重倾斜的;
6. 相关部门认定属于危房不宜继续使用的。
三、农村房屋修缮程序
1. 申请:常规修缮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修缮申请(附件一)并由村委会审核同意。涉及拆落地修缮的必须拆除全部违法搭建后经村民小组核实签字再上报所在村委会及镇建设管理部门审核(附件二)。
2. 开工前准备: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村民小组等联合上门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答复。
3. 公示(拆落地修缮):涉及房屋拆落地修缮的必须事前公示。村委会收到农户拆落地修缮申请后,要在本村及所在的村民小组公示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方位以及违建拆除情况等(附件三)。
4. 定桩(拆落地修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村委会再次上门现场认定,同时村干部必须做好现场定桩工作,做好书面记录。
5. 施工中监管:常规修缮或拆落地修缮过程中村委会必须组织专职人员加强对房屋面积、位置、高度在修缮过程的全程监管。
6. 备案:常规房屋修缮的由村委会备案。涉及拆落地修缮的由村委会初验后,上报镇建设管理部门联合上门验收,验收通过后由村委会及镇建设管理部门开具《南翔镇农村房屋拆落地修缮备案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