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件
南翔镇人民政府关于永丰村泾东、泾西村民小组撤制后集体资产处置分配方案的请示
索 引 号: WF1308000-2014-089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南翔镇 发文日期: 2014-12-03
名 称: 南翔镇人民政府关于永丰村泾东、泾西村民小组撤制后集体资产处置分配方案的请示
文 号: 嘉翔府[2014]11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嘉定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嘉府发(201117号文有关规定,南翔镇永丰村泾东、泾西村民小组已符合撤制条件,经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嘉府〔2014110号),同意撤销永丰村泾东、泾西村民小组组建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199634号、〔199855号文件和嘉定区人民政府〔200261号文件精神,对该村2个村民小组撤制后集体资产提出如下处置分配方案:
一、关于未征用集体土地的处理方案
根据清理核实,该村2个村民小组剩余集体土地共82.96亩(其中耕地82.96亩,非耕地0亩),具体如下:
泾东村民小组剩余集体土地18.31亩(其中耕地18.31亩,非耕地0亩)。
泾西村民小组剩余集体土地64.65亩(其中耕地64.65亩,非耕地0亩)。
该部分剩余集体土地由永丰村村民委员会进行托管。土地性质不变,产生的收益按原权属关系归各村民小组所有。
二、审计、评估情况
我们委托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对永丰村2个村民小组2014117止的资产分别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经评估及永丰村撤制工作小组确认,永丰村2个村民小组净资产总额为8246344.63元,可分配集体资产总额为7834026.63元。具体如下:
泾东村民小组净资产总额为3930033.85元,可分配集体资产总额为3733531.85元。
泾西村民小组净资产总额为4316310.78元,可分配集体资产总额为4100494.78元。
三、集体资产分配对象和分配方案
(一)集体资产分配对象
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及2011年永丰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有关农龄计算办法,具有本村村民小组农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集体资产分配方案
1、“入股原始股金”到目前为止永丰村2个村民小组的社员没有提供、出示入股原始股金证,故不予分配结算。
2、按照撤制村民小组有关规定,提留5%的统筹基金共412318元,具体如下:
泾东村民小组提留统筹基金196502元。
泾西村民小组提留统筹基金215816元。
以上统筹基金由永丰村村民委员会托管,用于解决撤制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满2年后进行再次分配,分配后若再有问题,由永丰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处置。
3、扣除以上2个村民小组提留的统筹基金,2个村民小组可分配的集体资产余额共7834026.63元,具体分配如下:
泾东村民小组,资产余额3733531.85元,总农龄8044.5年,每个农龄可分配464.10元。
泾西村民小组,资产余额4100494.78元,总农龄7634.5年,每个农龄可分配537.10元。
(三)集体资产兑现形式
根据实际情况和村民意愿,本次资产分配以货币形式进行兑现,支付到有关人员。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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