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件
南翔镇人民政府关于曙光村小南翔等5个村民小组撤制后集体资产处置分配方案的请示
索 引 号: WF1308000-2014-09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南翔镇 发文日期: 2014-12-15
名 称: 南翔镇人民政府关于曙光村小南翔等5个村民小组撤制后集体资产处置分配方案的请示
文 号: 嘉翔府[2014]12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嘉定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嘉府发(201117号文有关规定,南翔镇曙光村小南翔等5个村民小组已符合撤制条件,经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嘉府〔2014108号),同意撤销曙光村小南翔等5个村民小组组建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199634号、〔199855号文件和嘉定区人民政府〔200261号文件精神,对该村5个村民小组撤制后集体资产提出如下处置分配方案:
一、关于未征用集体土地的处理方案
根据清理核实,该村5个村民小组未征用集体土地共402.75,其中剩余土地323.6,备忘录土地(市土地大机数据为国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相关征地手续)45.35亩,宅基地(该项目正办理征地包干及供地手续)33.8亩。具体如下:
小南翔村民小组未征用集体土地53.51亩(其中剩余土地41.96亩,备忘录土地11.55亩),由村根据沪府发[2013]61号文件规定,每亩补偿费40600元的标准进行托盘。按4:3:3分配原则,40%补偿小南翔村民小组869002.40元,先进行分配。待以后征收时,差价部分归小南翔村民小组所有。
东风村民小组未征用集体土地75.85亩(其中剩余土地31.55亩,备忘录土地10.5亩,宅基地33.8亩)。由村根据沪府发〔201361号文件规定,每亩补偿费40600元的标准进行托盘。按4:3:3分配原则,40%补偿东风村民小组1231804元,先进行分配。待以后征收时,差价部分归东风村民小组所有。
汪家宅村民小组未征用集体土地42.76亩(其中剩余土地29.76,备忘录土地13亩)。该部分未征用集体土地由曙光村村民委员会进行托管。土地性质不变,产生的收益按原权属关系归汪家宅村民小组所有。
钱家桥村民小组未征用集体土地113.03亩(其中剩余土地102.73亩,备忘录土地10.3亩)。该部分未征用集体土地由曙光村村民委员会进行托管。土地性质不变,产生的收益按原权属关系归钱家桥村民小组所有。
汤湾村民小组未征用剩余集体土地117.60亩。该部分未征用集体土地由曙光村村民委员会进行托管。土地性质不变,产生的收益按原权属关系归汤湾村民小组所有。
二、审计、评估情况
我们委托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对曙光村5个村民小组2014129止的资产分别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经评估及曙光村撤制工作小组确认,曙光村5个村民小组净资产总额为21232803.01元,可分配集体资产总额为20171163.01元。具体如下:
小南翔村民小组净资产总额为4821995.24元,可分配集体资产总额为4580895.24元。
东风村民小组净资产总额为5574674.76元,可分配集体资产总额为5295940.76元。
汪家宅村民小组净资产总额为3540895.11元,可分配集体资产总额为3363850.11元。
钱家桥村民小组净资产总额为3831249.80元,可分配集体资产总额为3639687.80元。
汤湾村民小组净资产总额为3463988.10元,可分配集体资产总额为3290789.10元。
三、集体资产分配对象和分配方案
(一)集体资产分配对象
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及2011年曙光村村民代表大会、小南翔、东风村民小组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有关农龄计算办法,具有本村村民小组农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集体资产分配方案
1、“入股原始股金”到目前为止曙光村5个村民小组的社员没有提供、出示入股原始股金证,故不予分配结算。
2、按照撤制村民小组有关规定,提留5%的统筹基金共1061640元,具体如下:
小南翔村民小组提留统筹基金241100元。
东风村民小组提留统筹基金278734元。
汪家宅村民小组提留统筹基金177045元。
钱家桥村民小组提留统筹基金191562元。
汤湾村民小组提留统筹基金173199元。
以上统筹基金由曙光村村民委员会托管,用于解决撤制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满2年后进行再次分配,分配后若再有问题,由曙光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处置。
3、扣除以上5个村民小组提留的统筹基金,5个村民小组可分配的集体资产余额共20171163.01元,具体分配如下:
小南翔村民小组,资产余额4580895.24元,总农龄4003.5年,每个农龄可分配1144.20元。
东风村民小组,资产余额5295940.76元,总农龄3307.5年,每个农龄可分配1601.20元。
汪家宅村民小组,资产余额3363850.11元,总农龄4875年,每个农龄可分配690元。
钱家桥村民小组,资产余额3639687.80元,总农龄6244.5年,每个农龄可分配582.80元。
汤湾村民小组,资产余额3290789.10元,总农龄4378.5年,每个农龄可分配751.60元。
(三)集体资产兑现形式
根据实际情况和村民意愿,本次资产分配以货币形式进行兑现,支付到有关人员。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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