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2015年南翔镇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F1304000-2015-003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南翔镇 发文日期: 2015-01-06
名 称: 关于印发《2015年南翔镇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翔府[2015]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5年南翔镇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516
 
2015年南翔镇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镇党委、政府有关2015年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的要求、《2015年南翔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责任属地化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2015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主要由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情况、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培训工作、食品安全水平等五个方面,另设加分项10分(详见附表)。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各项保障到位;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社区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例会,并按上级要求落实工作经费。
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有明确工作计划,形成食品安全各环节日常检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机制。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区专项整治要求并结合本镇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定期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宣传培训工作:有明确宣传、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各类培训;落实食品投诉举报制度。
食品安全水平:保证辖区内公众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水平逐步提高;严格防止食物中毒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各村、社区按照考核要求,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评报告,于11月底报镇食安办,自评分占考核总分的20%。镇食安办采用年中督导、年底考核的办法,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督导和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镇食安委和各村、社区。
镇食安办负责绩效考核结果汇总整理,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镇党委政府、镇食安委,同时向各相关单位和各村、社区反馈。
三、考核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国务院、市、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投入。
(二)认真组织、确保成效。考核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精心组织又人性化考核,重在实效。确保考核能有效引导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善于总结、注重积累。要将考核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归类和完善,形成系列工作制度和方法,再向全镇推广应用,不断通过考核来提高工作水平。
 
 
嘉定区南翔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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