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文件
真新街道关于开展部分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G0201000-2015-003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真新街道 发文日期: 2015-01-26
名 称: 真新街道关于开展部分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真街〔2015〕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立更直接、更方便服务群众的渠道,根据《嘉定区部分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街镇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委托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办事处开展“部分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街镇试点工作”的函》的文件要求,真新街道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展“部分社会服务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街镇的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审批工作”)。
一、工作内容
本次试点审批工作的权限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下的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和一般社会服务设施等4个类别项目的报告表和登记表。
在接受区环保局委托后,在行政区划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规范开展环评、试生产和验收的行政审批工作,业务上接受区环保部门的指导,使用本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统一信息平台,并承担环评、试生产、验收过程中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和信访调处。
二、工作流程
1、申请与受理:试点审批工作在街道环保市容办设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窗口,专门受理部分社会服务类项目环评审批的申请,已于2014年12月30日对外公示。受理地址:清峪路885号216室;受理时间:每周一、二、四上午9:00至11:00;联系电话:59183953。
2、意见征询与听证:建设项目需征询所在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后进行办理。其中,美容、美发、足浴、沐浴等项目委托街道综治办听证,取得听证回执意见后进行办理。
3、审批时限: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工作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
4、审查与决定:建设项目的材料经整理完毕后,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审查、内容审查等过程,确认具备行政许可审批条件,做出行政许可审批意见决定。
5、发文送达:制作审批意见文书,按照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并留下送达凭证。
三、工作分工
1、街道环保市容办负责接受建设项目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文等工作,指导各社区环保服务站进行意见征询
2、各社区环保服务站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意见征询,将征询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环保市容办,作为建设项目的受理依据。
3、街道综治办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听证,将听证回执反馈至环保市容办,环保市容办根据意见判断可否办理。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市、区相关政策,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角度出发,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实施,确保试点审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在区环保局的指导下,严格建立环评审批分级审查、档案管理等制度;确立由工作人员受理经办、环保工作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发的审批流程;专职工作人员经区环保局统一培训后,具备相应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后方能上岗;现场踏勘和检查工作由法律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承担;社区环保征询意见和听证工作要征询到相关利益人的意见。
3、分析总结,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期间,邀请区环保局对相关审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安排专职人员到上级单位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分析和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并提取经验,有序推进试点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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