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公司、事业单位:
2015年,我镇内部审计工作将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嘉定区2015年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嘉审综〔2015〕1号)文件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本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总体工作原则,努力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转型。以“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和坚持“两手抓”为着力点,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监督的全覆盖,有效地发挥审计保障和监督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审计联席会商议确定,就2015年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经济责任审计
进一步加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定期轮审、任中及离任审计。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强化干部对权利的制约与监督,重点关注各项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特别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的审计力度,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同时,通过加大审计成果的运用,提升审计监督效果。2015年安排火线村、红光村、新江村、华庄村、集聚区经济城、企业服务公司、绿化公司、嘉江物业公司等8家有主要领导调动的单位进行离任审计,对杨柳经济城、江丰经济城等2家领导任期较长的单位开展任中审计。另外,根据组织人事安排,对13个不执行离任审计的村(含江丰社区)开展村干部换届审计。
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审计
继续加强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以严格基建项目概预算执行,核实项目实际投资额,防止建设过程中的“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促进基建项目投资的真实、合法、有效,客观反映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切实做好工程造价的审核把关,努力节减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对5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在竣工决算付款前委托中介进行审计,并对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和审批情况进行跟踪审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审计局《关于贯彻〈上海市审计条例〉进一步加强区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制度建设、计划管理、跟踪审计、绩效审计、结果公开等方面,进行完善与加强。同时,积极配合区审计局的投资监管工作,及时交流,加强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以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结合新的预算法要求和财政改革的新精神,以加强公共财政管理,健全财政预算体系,规范基层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和管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目标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三公经费”、会议经费支出情况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延伸审计与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但监督较为薄弱的基层单位,确保上级政策执行到位。根据安排,2015年对镇社会救助所扶贫帮困基金、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合作医疗基金、经济城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和社区管理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全镇村级集体单位和镇级集体公司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干部报酬分配进行日常跟踪审查。
四、专项审计调查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征收工作,对嘉闵高架、华江路已完成动迁补偿的企业及农户进行后续拆除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防止应拆未拆现象发生。
五、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同步审计
按照上海市审计局和嘉定区审计局的年度审计安排,年内将对我镇历任主要领导调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民防工程建设、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等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同时,依据党风廉政责任制任务分工,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各项联合检查工作。在年度工作中,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审计部门有新的工作要求,将及时调整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