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落实《关于对蓝天经济城违规出借资金问题进行整改的建议》的整改报告
索 引 号: WF1303000-2015-025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南翔镇 发文日期: 2015-04-28
名 称: 关于落实《关于对蓝天经济城违规出借资金问题进行整改的建议》的整改报告
文 号: 嘉翔府﹝2015﹞2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区监察局:
根据贵局《关于对蓝天经济城违规出借资金问题进行整改的建议》(嘉监建字﹝2015﹞第2号)要求,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按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党委决定参照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常委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嘉委发〔2015〕10号)修订完善镇党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申纪律规定,各企业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南翔镇镇属企业“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嘉翔委﹝2012﹞193号)中规定的决策程序,经过企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经表决通过,决不允许以个人审批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同时加强对镇属企业“三重大一”事项执行程序的监督检查力度,明确领导责任制,对企业中有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相关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
2、进一步完善出借资金、对外投资等制度规定,明确流程。
南翔镇集体资产委员会于2012年7月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有关集体资产涉及投资的相关制度和操作流程,针对此次调查中反映出蓝天经济城违规出借资金等问题,将进一步修订完善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同时加强对集体企业对外投资和出借资金项目合法性及合规性的审查,落实镇属集体企业对外投资及出借资金相关制度的执行,保证投资资产的安全与合理收益。
3、进一步发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作用,明确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策程序。进一步加强和发挥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全镇范围内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集体企业对外投资损失形成不良资产的核销审核制度。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审计监督,避免发生集体企业因违规对外投资和出借资金等导致的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计委派制度,目前正在对全镇集体企业的聘用会计进行全面轮岗。同时对所有的财务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特此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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