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南翔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拟定的《南翔镇二O一五年防汛防台综合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5日
南翔镇二O一五年防汛防台综合预案
为切实做好南翔镇的防汛防台工作,提高防汛排涝能力,充分发挥基层防汛防台职能,确保我镇安全度汛。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和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防汛防台的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南翔镇概况
南翔镇位于嘉定区南部。东邻宝山区,南与桃浦、江桥接壤,西与黄渡、安亭相接,北到马陆交界,全镇共有8个行政村,24个社区居委会(其中8个筹建组),一个工业园区,全镇南北长约5.3公里,东西宽约6.3公里,总面积33.4平方公里,户籍总人数约6.5万人。
本镇境内主要市、区级河道:蕴藻浜、横沥、封浜、中槎浦、吾尚塘5条。镇级河道:地司沥、花园江、走马塘等9条。村级河道及宅河:97条。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住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各类建筑抗灾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日趋规范合理,对预防各种自然灾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全镇隐患点依然不少,尤其是老式房、农村住房,抗灾能力差;部分居民住宅下水道不畅通,部分居民小区、企业雨污混排,部分单位和居民随意侵占河道和毁损防汛设施,流水不畅通现象仍较普遍,一旦发生强台风、暴风、高潮位三碰头现象,极容易造成危房倒塌,局部地区积水,将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失。
二、指导思想
2015年,我镇的防汛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防汛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今年工作要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紧紧围绕防汛工作重点,落实措施,求真务实,确保全镇安全度汛。
三、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组成
根据区防汛办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本镇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组织抢险救灾,为此镇成立防汛防台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电话:59176610。指挥部下设宣传组、维稳组、物资保障组、应急救援组、救护防疫组、治安交通组、村居组、企业组、市政组、校园组等十个工作组。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镇的防汛防台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全镇的抗灾应急救援行动。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组织协调各救援力量,实施现场救援抢险。
办公室:主任王凌,副主任李惠清。职责:根据指挥长、副指挥长指令,负责各种信息的传递,情况汇报,各救援力量的调动,各器财物资调用。
宣传组:组长刘靖,副组长平晓玲。负责相关防台防汛信息收集发布及工作实录、播报。
维稳组:组长陶奕,副组长梁东亮。负责协助属地单位人员撤离时群众维稳疏导工作。
物资保障组:组长李惠清,副组长冯敏感。负责各类防汛物资、设施、沙袋、排水设备、电锯、发电机、铲车及防汛物资运输车辆的准备及调度。
应急救援组:组长陈月洪,副组长黄一峰、凤腊宝。负责相关需要应急救援地点的老、弱、病、残人员和相关危险区域的人员撤离工作,及道路险情的应急抢险工作。
救护防疫组:组长陈林芳,副组长蔡朝沪。负责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护工作及事后防疫工作。配备医疗人员12名。救护车辆2辆。
治安交通组:组长胡仁军,副组长周雪华。负责相关区域的治安管控和交通管制工作。
村居组:组长王海峰,副组长何从娟、朱嘉利、韩燕芯、谢伟。负责协调村、社区开展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地下空间管理、危棚简屋人员撤离、高空坠物防范、农村设施菜地管理等相关防汛防台工作。
企业组:组长张大宇,副组长周明、季琪昕。负责协调企业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市政组:组长冯敏感,副组长金静波。负责协调重点工程、在建工地、道路下立交、高层幕墙、动迁区域房屋、市政管网、市政绿化等相关防汛防台工作。
校园组:组长陈根发。负责协调各学校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四、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及职责
本镇防汛防台应急救援队伍主要由镇防汛防台应急分队、镇防汛防台医疗救护队、镇防汛防台治安专业队组成,各重点厂(企业)、村、社区均应配备一定的应急力量。当发生暴雨或台风警报时,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及时到岗,组织落实好抢险队伍、物资、车辆,确保抢险救灾需要。各支救援队伍要按照预案的要求,一旦出现险情,应迅速投入应急救援。
1、镇防汛防台应急分队。负责人:陈月洪,人员100人,人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城管中队、联勤网格管理队员组成。根据指挥部的指令,立即赶赴救灾现场,并迅速展开救援行动。平时应加强队员救护知识的学习和救援技能的训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充分发挥其骨干的作用。
2、镇防汛防台医疗救护队。负责人:陈林芳,人员12名。落实急救车辆,配好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人员由南翔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根据指挥部的指令,积极配合其他救援队伍行动,及时救治伤(病)员以及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3、镇防汛防台治安专业队。负责人:胡刃军,人员100名,由镇派出所民警及治安联防队组成。当发生灾情时,应迅速派出人员,维持现场的秩序,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稳定。紧急情况下应根据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指令,参加救援行动。
4、村、居委、厂(企业)防汛防台应急队伍。各村、居委和有关重点厂(企业)应建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应急队伍,当灾情发生时,应积极进行自救。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指挥部。
五、灾情的处置程序
1、根据气象预报,各单位应做好物资准备、人员组织、同时相关单位对薄弱的圩堤、围塘进行加固,对易积水地区进行开沟排水,各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启动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所管辖的危旧房屋、广告牌、各种线路、树木、地下空间、在建工程工地、塔吊、脚手架、幕墙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加固、拆除或转移人员,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如有灾情发生,应对灾情变化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
2、根据预警情况,指挥部应立即通知防汛防台各小组开展工作,同时通知救援队伍集结,以备随时执行救灾任务,并将有关灾情及时上报区防汛防台办公室。
3、指挥部应根据灾情趋势,有效调配救灾力量,并合理组织使用,必要时开设现场指挥部,随时将灾情上报。
4、如需要其他的救灾力量援助时,应及时报镇党委、政府及区防汛办,请求支援。
5、做好人员转移、撤离和安置工作。涉及农村地区人员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与各村委会负责安全转移。涉及各类工地均由规保办负责落实通知及转移。镇区人员由镇管社区办牵头各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负责转移。安置地点:南翔镇域各中小学校、农村会所。
6、指挥部应组织全镇干部群众全力防汛防台,发现险情及时排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各单位应将灾情及时上报镇防汛办。
六、制订有关制度
(一)检查制度。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每年汛前组织有关人员对管辖区内重点部位进行防汛防台安全大检查,大检查按照“六不放过”的序列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及时排除防汛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各单位要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
1、要确保排水设施防汛安全。镇水务所要加强各类排水设施检查,确保河道泵闸及道路、小区、雨水管网等排水设施完好,做到“开得动、排得出、积水少、退水快”。汛期中凡涉及河道筑坝、断流施工的涉河工程,一律报请镇防汛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2、要确保在建工程、工地防汛安全。镇规保办要加强全镇范围内在建工程的防汛责任制、防汛预案以及工地临时排水措施、用电安全、深基坑、地下室安全围挡围护、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的检查,消除隐患。
3、要确保地下空间防汛安全。镇规保办要牵头各村、社区做好对各辖区内地下车库、地下商场、道路下立交等地下空间的防汛设施责任制及应急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4、要确保高空构筑物防台安全。镇宣传部门、城管中队对区域内的高空广告牌、霓红灯、店招店牌、宣传广告等各类高空构筑物要进行专项检查,逐一明确责任,落实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坠落、倒塌伤亡事故。
5、要确保危房简屋度汛安全。镇规保办、房地征收办、镇管社区办、村居办、房管办、村、社区单位要加强各自区域内危房简屋的排摸,制定撤离预案,落实责任人,落实转移安置点,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撤离,确保生命安全。
6、要确保公用事业防汛安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供电、电信、雨水、污水、供水、煤气管道及各类井盖的管理、检查、养护,镇规保办要强化统筹管理,推进防坠网建设,同时落实相关应急处理措施。
7、要确保设施菜田防汛安全。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与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之间的联系沟通,建立田间应急机制,编制防汛预案,配备临时水泵,做好人员疏散,积极应对可能的灾情。
(二)值班制度。镇防汛防台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有关救援队伍要切实落实人员,做到常备不懈。各村、居委、重点厂(企业)也应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以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三)培训和训练制度。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将有计划地选送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坚持训练与生产、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队伍的实战能力。
(四)宣传教育制度。镇宣传部门将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认真做好防灾救灾和自救的宣传,不断提高公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利用黑板报、宣传单、广播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防灾、救灾意识和处置灾害能力,从而不断提升我镇的防汛防台和减灾、救灾水平。
(五)物资储备制度。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储备充足的物资,同时对陈旧、破损的防汛物资进行及时更新和补充。各单位分散储备的防汛物资,在满足本单位需要的同时,必须保证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配使用。
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根据防汛防台工作的实际和发展趋势,经常研究本镇防汛防台工作和管理方法,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拓宽防汛防台的知识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批示,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为确保一方平安而努力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南翔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