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外冈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WF7313000-2015-00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外冈镇 发文日期: 2015-09-25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外冈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外府发[2015]2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镇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
外冈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外冈镇人民政府
2015925
 
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
 
今年10月是全国第六个“敬老月”,1021(重阳节)是全国第三个法定的“老年节”,也是上海市第28个敬老日。为贯彻落实《嘉定区老龄办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嘉老龄办〔20155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我镇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传承优良家风,建设和睦家庭。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今年“敬老月”活动的主题是:“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
活动时间为:20159201031
三、总体安排
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以“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为主题,积极开展各项敬老助老活动,通过广泛开展敬老家风建设,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一)由镇老龄办牵头,组织开展好“敬老月”各项主题活动。要以“老年节”为中心,认真组织好镇级层面“敬老月”的十项大型活动。一是召开老龄工作全会;二是镇领导走访慰问高龄老人、特困老人和敬老院,表达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三是举办“和美家庭健步夕阳”老年人健身操展示大型主题庆祝活动;四是开展“家风家训”之敬老爱老专题活动;五是组织开展“为老服务日”专场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政策咨询、义诊、生活服务;六是举办第六届助老员“岗位竞赛月”活动,提高助老员居家养老服务的综合能力;七是围绕老有所学,开展“法宝进社区”“健康教育进社区”等各类知识讲座,开展“传承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社区”老年摄影书法比赛和展示;八是开展送戏进社区、进敬老院活动,为老年朋友献上节日戏曲大餐;九是继续开展“爱心点亮光明”行动,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十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组织爱心企业参与走访慰问农村五保老人、社会孤老、高龄老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承接的“牵手相伴——嘉定区外冈镇老年综合服务项目”开展各类重阳主题活动。
(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涉老职能,积极开展各项为老服务活动。人事部门要以各种形式对离休干部、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老年医疗保健讲座、提供义诊或老年病咨询服务;文化、体育部门要针对老年人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教委要安排中小学校开展尊老敬老教育,组织适当的助老活动,教导他们尊敬长辈、孝顺父母;共青团要组织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向高龄孤寡老人和养老机构提供助老服务;工会要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离退休职工活动,努力促进 “六个老有”的实现;老龄办、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在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老年维权岗”的作用,积极开展涉老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宣传、文广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除做好“敬老月”期间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外,还要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爱老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敬老爱老养老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要求。
(三)各村(居)委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各项敬老助老活动。
“敬老月”的重点在社区,各村(居)委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有益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为老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各行各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助老为老行动;扎实开展老年维权活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老龄宣传活动,把重点放在尊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的宣传上,唤起大家尊老敬老的社会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充分认识开展“敬老月”的重要意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敬老月”活动的宗旨和实践,大力弘扬家庭养老的优良传统,积极倡导敬老文明,增强敬老意识。要精心组织“敬老月”活动,周密安排,有序开展,让老年人享受更多民生福祉,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二)整合多方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活动要凸显“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的“敬老月”活动主题,扩大“敬老月”的影响力。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看望慰问困难老年人,组织为老志愿者服务,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等。“敬老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凝聚各方力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涉老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营造关爱老年人、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活动成效。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因地制宜地组织好、开展好本部门、本地区的 “敬老月”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的原则,把活动的关爱重点对象聚焦到高龄、独居、失能、无子女和困难老人,把活动的内容集中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立足老年群体实际需求,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实效,为老年人提供最需要、最迫切的服务,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四)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要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的进展情况。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结束之后要及时向镇老龄办上报活动总结,以便根据区老龄委要求汇总后上报。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的书面汇总材料请于1030日前送镇老龄办。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