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文件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推进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F4306000-2015-00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9-15
名 称: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推进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5】17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有关村及相关单位:
根据2014年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推动粮食规模化生产,提高种粮效益,增加本地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种植业人口结构调整,按照《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试行)》(嘉府[2014]128号),在2014年我镇陈村、李家和包桥3个村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现就2015年我镇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推进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范围
今年计划在立新村、大宏村、戬浜村继续推进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工作。立新村发展3户、大宏村发展4-5户、戬浜村发展4户,全年总计发展11-12户家庭农场。
二、推进步骤
1、从即日起,各村要结合区相关文件精神及本村实际制定准入标准,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做好宣传发动,采取自愿报名和群众推介相结合的方式,筛选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群众公认的村民,在10月20日之前确定家庭农场经营人员。
2、各村在今冬明春要做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资及农机具库房的安排工作,对于需要维修的生产道路及需要增补的小机口等排灌设施及时排摸并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以便及时做好相关维修建设工作。
3、制定好家庭农场相关的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确保家庭农场在我镇顺利推进。
三、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成立马陆镇推进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担任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水务管理所以及各种粮村村委会主任为组员,负责家庭农场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督促推动。职责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
2、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并组织开展对所在村、农机合作社的考核;
3、镇水务管理所负责相关水利设施的配套建设;
4、联新农机合作社负责农机具的优先调配服务工作;
5、各村具体负责对本村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的落实、推进,加强日常服务和相关考核。
四、配套措施
1、严格补贴政策。切实按照《区政府关于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各项资金,加强检查考核,严格执行文件相关的补贴政策,及时把政府对家庭农场的奖励政策兑现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直接跟土地所属村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合同,2016年粮田土地流转费为1300元/亩,家庭农场经营者承担700元/亩土地租金,其余600元/亩流转费由区、镇两级财政分担。
2、加快设施建设。科学制订排灌设施建设计划,加快建设一部分小机口和沟渠,减轻农场主的劳动强度。各试点村要安排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资及农机具保管的库房,涉及库房及生产路维修的村,镇财政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补助。
3、优先农机服务。充分发挥和调动联新农机合作社的作用,农机具在农忙时优先调拨给家庭农场经营者使用,确保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收种进度。同时安排预算,适当增添农机具,从而更好地服务好家庭农场。
4、加强考核监管。将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工作纳入各村农业年终考核,作为特别嘉奖内容,凡完成当年计划任务、且考核优秀的,最高给予5分的奖励分。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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