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镇街道2015年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打击无证行医、打击“两非”工作实效,根据《嘉定区2015年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嘉卫计监督﹝2015﹞12号)、《嘉定区2015年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托”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开展2015年嘉定区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代号:蓝盾1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8月至10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嘉定镇街道2015年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 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金国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沈元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培华(街道社区平安办主任)
庄玉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定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 敏(嘉城派出所所长)
辛全波(街道联勤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陈 良(区城管执法大队嘉定镇城管中队队长、街道联勤中心主任)
陈 斌(区卫计委监督所嘉定镇分所所长)
陈晓兰(街道社区服务办<卫生>主任)
陶琼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元雄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晓兰、陈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合作、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的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无证行医行为。通过实施“三个一批”,即:行刑衔接一批,行政处罚一批,诫勉谈话一批,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遏制无证行医现象的发生和蔓延。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整治街道辖区内医疗市场秩序,对无证行医人员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为进一步实施社会管理、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等长效治理措施创造良好环境。
工作任务
(一)重点范围
1、以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以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3、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输液、手术、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采血鉴定胎儿性别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无证行医行为。
(三)重点对象
1、行刑衔接对象。一是已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2次、仍在从事无证行医行为的无证行医人员;二是曾因无证行医罪被判刑、已刑满释放或在保释期,仍在从事无证行医行为的无证行医人员。
2、行政处罚对象。一是已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1次,仍在从事无证行医行为的无证行医人员;二是各社区居委重点监控的无证行医人员。
3、告诫谈话对象。除上述对象外,已被列入“黑名单”的无证行医人员,对其及房屋出租人进行告诫谈话。
四、部门职责
(一)社区服务办(卫生)
负责街道区域内打击无证行医的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卫监、公安、综治、联勤网格化、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社区居委会
开展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实有无证行医人员信息;做好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自我保护和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对历年无证行医查处案件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建立无证行医被处罚人员“黑名单”;配合卫监实施无证行医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宣传报导和信息通报。
(四)综治部门
将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成效纳入综治工作考核。发挥综治平台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调综合执法工作。
(五)公安部门
对 “黑名单”上的无证行医人员的居住地进行核实;配合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和“两非”行动;对移送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涉嫌非法行医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查出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妨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事)件予以查处。
(六)联勤网格化部门
开展联勤网格化巡防,及时上报无证行医排摸信息;配合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动。
(七)城管执法部门
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对无证行医及设摊的“游医”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对擅自设置户外医疗广告的行为予以查处。
(八)市场监管部门
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行医者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测检验并开展溯源调查;对于发现无证行医者使用的是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医疗器械的,要依法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5年8月1日-8月15日)
1、街道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专项行动。
2、各相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确定联系人,与社区服务办(卫生)作好对接。
3、核对完成历年查处的无证行医黑名单。111·111121.1.通过通过诫勉定区打击代孕、“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社区在黑名单基础上,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实有无证行医人员的全面排查,对黑名单上的无证行医人员是否居住本社区和是否仍在无证行医进行核查。
(二)实施阶段(2015年8月16日-10月15日)
1、确定重点对象。对各社区上报的无证行医名单进行核实和汇总,确定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对象,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2、组织联合执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服务办(卫生)牵头卫生计生监督、公安、城管、联勤网格化等部门开展辖区联合执法;各相关社区配合做好群众舆论宣传。
3、实施“三个一批”。相关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对重点打击对象的重点监控,特别是行刑衔接人员进行重点监控蹲守,依法从严从速处理一批无证行医违法人员。同时,根据“嘉定区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约谈告诫制度”,对无证行医者和房东进行约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10月16日-10月30日)
1、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于10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版本的形式向街道社区服务办(卫生)报送总结。
2、街道社区服务办(卫生)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拟在11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是维护正常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也是建设平安嘉定、健康嘉定的重要举措。各社区、相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艰巨性,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把专项执法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街道社区服务办(卫生)要做好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本辖区综治、卫生计生监督、公安、城管、联勤网格化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同时,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密切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形成统筹安排、快速反应、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充分发挥社区力量,在辖区内进行全覆盖排摸,不留死角;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要提高检查频次、扩大监管覆盖面。查实无证行医行为的,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在实施行政处罚和行刑衔接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四)广泛动员,实施奖惩
充分调动包括居委健康干部、人口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平安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对无证行医行为的排摸、巡查和控制工作,对排摸、巡查发现无证行医行为的,将予以奖励。对专项行动中组织有力、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社区(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同时,建立内部约谈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无证行医问题严重、群众反应强烈、发生致死致残案件的社区和相关部门,由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约谈,并在年度社会管理考核中予以体现。
(五)巩固成果,注重长效
对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果,街道要与居委签订责任书,落实居委防范无证行医的主体责任,防止无证行医回潮。对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并形成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一方平安。
联系人:街道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街道社区服务办(卫生) 陈晓兰 徐效德
联系电话:59532305
Email:jdzjdw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