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文件
嘉定镇街道关于开展无证建筑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WF8215000-2015-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镇街道 发文日期: 2015-08-17
名 称: 嘉定镇街道关于开展无证建筑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 号: 嘉嘉(2015)第2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区拆违办《关于开展2015年无证建筑普查工作的通知》[2015]6号文件精神,全面摸清无证建筑底数,切实做好辖区无证建筑普查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证建筑普查工作,全面了解辖区内无证建筑的总数、分布和基本构成,为建立完整的无证建筑数据库系统,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街道无证建筑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金国耐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嘉城规土所所长朱斌、城管中队队长陈良、房管嘉城办主任唐海燕、联勤网格化中心副主任辛全波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和推进无证建筑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具体方案的落实和执行
(二)组建普查工作小组
组建3个工作小组,由社区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社区必须要由居委会主任担任普查工作负责人,并安排2名以上社工专职负责普查工作;职能部门由街道联勤网格化中心、城管中队、嘉城规土所、房管嘉城办组成,每个部门派遣3人对应3个工作小组参与具体普查工作。
(三)成立督查协调小组
由街道联勤网格化中心组建一支普查工作督查协调小组,对无证普查工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拾漏补缺、防止虚报、错报、瞒报
三、工作职责
1、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无证建筑普查工作培训,部署工作任务,提供工作相关材料;对普查数据进行梳理、审核、汇总后上报区拆违办。
2、嘉城规土所,配合街道做好辖区内无证建筑的认定工作。
3、房管嘉城办,配合街道做好住宅物业范围内的无证建筑认定工作,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积极配合。
4、城管中队,配合街道做好公共场地内的违法建筑认定工作。
5、社区居委会,具体开展社区内的无证建筑实地普查工作,并根据要求对普查数据的进行统计、录入和上报。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计划准备(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31日)
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要求,制定符合辖区实际情况的具体普查工作方案,拟定培训计划,对普查工作所需的工作材料等准备到位。
(二)动员培训、部署任务(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5日)
组织辖区内17个居委会、房管、规土、城管、联勤网格化中心召开“嘉定镇街道无证建筑普查工作的培训会”,向各相关单位解读普查方案、传达具体普查范围和要求、部署任务、明确职责。
(三)全面实施、有序推进(2015年8月15日—2015年9月30日)
各社区根据无证普查工作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具体普查工作,按照“无证建筑普查表一、无证建筑普查表二”的统一格式,规范填写纸质档和电子档,完成信息登记,于9月底之前上报普查办公室。
(四)梳理汇总、核查上报(2015年10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普查办公室根据各社区上报的数据,进行统计、整理、汇总和核对,于10月底之前将普查数据上报区拆违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社区要充分认识本次无证建筑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人员保障到位。
(二)专业把关、准确界定
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普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切实把好现场认定关,准确界定无证建筑,不留普查盲点。
(三)细致工作、规范登记
各社区要切实负起普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普查登记表的要求采集有关信息,做到“一处一表、一处一照片、内容详细”,不走形式,不留死角,确保普查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四)加强核查、确保质量
各部门和社区要认真做好普查数据的核实工作,防止出现普查不全、数据不实等问题。在普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社会突出矛盾、影响城市安全运行的无证建筑要重点标注并及时上报。
(五)保障经费、加强考核
各社区自行落实普查费用,街道将在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后统一考虑工作经费。本次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2015年三、四季度城市居民区管理考核评分范围。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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