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文件
嘉定镇街道关于印发《嘉定镇街道30-20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WF8111000-2015-00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镇街道 发文日期: 2015-09-01
名 称: 嘉定镇街道关于印发《嘉定镇街道30-20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文 号: 嘉嘉(2015)第3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嘉定镇街道30-20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操作规范(试行)》已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1日
 
嘉定镇街道30-20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操作规范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功能布局更加合理、操作流程更趋规范、施工质量更有保障,资金使用更为高效,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一、项目确定
1、由使用单位(部门)根据需求,实地调研,提出拟实施项目的必要性及初步估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审批,确定项目实施与否。
2、使用单位(部门)按照“安全、实用、节俭”的原则,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方案中需明确项目所涉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价格,如空调、电梯等),并确定项目预算资金。
3、由规土所对拟实施项目的预算资金进行核价,并经使用单位(部门)和建设口的分管领导会审确认后,由使用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对实施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核价后的投资额等报书记议事会酝酿(如对设计方案有较大调整或调整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需说明情况),经党工委会议讨论后确定项目最终设计方案及预算资金。
二、项目立项
使用单位(部门)填写《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申请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规模、资金来源及构成等),并经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由规土所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三、项目招标
由建设口分管领导落实规土所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施项目招投标手续,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四、项目实施
1、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口分管领导及规土所会同使用单位(部门)及其分管领导,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召开项目开工前的协调会、技术交底会,做到“人员分工、安全质量、时间进度”三落实。
2、工程施工中,建设口分管领导及规土所会同使用单位(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管,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定期召开项目施工例会(原则上每周一次),综合协调处置工程项目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与矛盾。
3、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内容变更、功能设置调整、工程量增减等,需经使用单位及其分管领导、规土所及其分管领导与设计部门、监理部门一致同意,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其中项目变更涉及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由使用单位(部门)填报《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经由使用单位(部门)的分管领导报办事处主任审核,经书记议事会酝酿、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后,由党政主要领导在《嘉定镇街道基建项目变更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后实施;变更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经项目使用单位(部门)分管领导与建设口分管领导商定审核后,由项目使用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后,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
五、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口分管领导和使用单位(部门)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规土所、使用单位(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消防安监、施工方及项目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包括工程安全、质量、消防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综合验收。
六、项目审计
由街道负责审计的分管领导落实街道审计办组织开展项目审价和财务审计。
七、其他
1、本《规范》适用30万元及以上至200万元以下工程类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除招投标环节由区级平台实施外,其余环节参照上述规范执行。
2、凡须进行政府采购的物品购置,如空调、家具、电脑等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3、本办法由嘉城规土所负责解释。
4、本《规范》2015年7月1日起试行。
 
附件:1、《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
2、《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
 
 
 
 
附件1:
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
项目使用单位(部门)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总额
资金构成
 
街道
其他
 
 
 
 
项目概述(包括立项缘由、项目规模等):
 
项目使用单位(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规土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项目使用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建设口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办事处主任意见:
 
签字:
 
日期:
党工委书记意见:
 
签字:
 
日期:
               
附件2:
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使用部门(单位)
 
施工单位
 
申请变更内容(包括变更设计内容、调整功能设置、增减工程量,涉及金额在3万元以上):
 
 
 
 
设计单位意见:(盖章)
 
 
签字: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盖章)
 
 
签字:
 
 
日期:
使用单位(部门)意见:(盖章)
 
 
签字:
 
 
日期:
使用单位(部门)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建设口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办事处主任意见:
 
签字:
 
日期:
党工委书记意见:
 
签字:
 
日期:
             
注:1、变更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填此表格审批;
    2、变更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经项目使用单位(部门)分管领导与建设口分管领导商定审核后,再由项目使用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后,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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