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嘉定工业区关于成立“拆违控违”专职巡查队伍的通知
索 引 号: WG1011000-2015-009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工业区 发文日期: 2015-10-20
名 称: 嘉定工业区关于成立“拆违控违”专职巡查队伍的通知
文 号: 嘉工管委[2015]14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居)委、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综合防控和查处力度,营造高压严管态势,遏止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经研究决定,成立“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职巡查队伍,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对各村(居)辖区的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建设现象,掌握违法建筑的第一手资料,确保把违法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拆除违法建筑,教育、震慑各违建户或单位,坚决遏制违法建筑的蔓延势头,有效控制违法建筑的发生。
二、区域划定
工业区按照每10平方公里左右划分一个片区,共划分8个片区:
第一责任区:虬桥村、现龙村、胜利村、群裕村、辛勤村、牌楼村
巡查负责人:陈国强
第二责任区:泾河村、赵厅村
巡查负责人:严 超
第三责任区:白墙村、朱家桥村
巡查负责人:朱建元
第四责任区:黎明村、旺泾村
巡查负责人:陆文斌
第五责任区:三里村、娄塘村
巡查负责人:陈 杰
第六责任区:灯塔村、雨化村
巡查负责人:朱 剑
第七责任区:娄东村、草庵村、陆渡村
巡查负责人:沈 波
第八责任区:竹桥村
巡查负责人:刘怀且
三、工作原则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巡查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地巡查原则。巡查人员必须实地进行巡查,并发现实际变化情况,所有上报情况必须来源于实地巡查的发现。
2、全覆盖原则。日常巡查必有在巡查周期内,完成所属责任区域内的全覆盖巡查。
3、及时上报原则。发现违建现象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情况,登记信息,确认为违法建筑的,及时上报并督促责任区域内村(居)委制定整治方案。
4、实事求是原则。日常巡查必须将发现的变化情况如实上报,上报情况必须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场。
四、巡查要求
(一)加强动态巡查
1、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日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巡查责任区域内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和违法建筑情况。
2、巡查人员对所属责任区要做到每日巡查,每周至少二次全覆盖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巡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向拆违办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市场较为活跃的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对土地闲置、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增加容积率、屋顶加层和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开展重点巡查,加大巡查频率。
3、巡查应当认真负责,注重质量。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每次巡查要有详实的巡查记录。如实记录巡查的时间、路线、人员、区域、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采取的措施、结果等。
4、经常同所属责任区内村(居)联系交流,及时反馈巡查信息。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巡查责任 
1、巡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的合理利用、土地用途变更、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超高多建、乱搭乱建等行为。
2、巡查人员必须具备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3、所属责任区的巡查由专职巡查人员负总责,责任区内村(居)分管领导、信息员和村民小组长积极配合协助,做到分工明确,互相协作,需要时必须联合巡查。
4、巡查人中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如实反映情况,充分发挥巡查作用。
5、因巡查措施不到位,巡查不力,致使漏查、隐瞒或徇私舞弊,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不报、不查的,追究巡查人员的责任。
(三)报告巡查结果
1、巡查人员对在本责任区内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要向拆违办和驻村(居)领导及时报告,内容包括违法用地或违法建筑地点、数量、面积、违法程序、制止情况与处理结果、建议和意见,并附上现场草图或照片。
2、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土地违法和违法建筑行为,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进行违法建筑的重大土地违法行为,要立即电报拆违办和驻村领导,后作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3、报告及报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绝不能隐瞒问题,绝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1、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要向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改正,说明其行为将产生的后果,促使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对当事人做好询问调查笔录并下发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巡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相关单位和知情人员询问有关情况,对违法现场进行勘测,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巡查台帐之中,详实填写《工业区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情况报告单》。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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