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上海嘉定工业区关于加强防违、控违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WG1011000-2015-010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工业区 发文日期: 2015-10-20
名 称: 上海嘉定工业区关于加强防违、控违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 号: 嘉工管委[2015]14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居)委、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区违法建筑防控工作,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建管联【2014】547号)和《嘉定区拆违控违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工业区防违、控违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业区防违、控违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提出的“经济转型发展、城市品质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的总要求,围绕加强城市居民区、农村社会管理的具体要求,广泛发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蔓延现象,着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工作目标
健全工业区、村(居)、村民小组三级巡查治理工作体系,以“堵疏结合、以块为主、条块协同、源头治理、齐抓共管、依法追责”为工作原则,采取及早发现、应拆尽拆、拆旧控新、突出重点和稳步推进的方式,全面加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监督管理,实现立即拆除在建违法建筑,集中整治一批社会矛盾突出、安全隐患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建筑,逐步清除存量违法建筑,努力形成拆违控违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保障
工业区成立防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由郁建华同志为组长,雷文龙、谈亚芬、丁根龙、王方文、沈杰、冯根同志为副组长,朱敏、朱敏琦、张敏、尹小兴、周红、陈剑、印忠明、钱晓龙同志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剑、印忠明、钱晓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立工业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办公室,印忠明同志兼任主任,陈红景、高峰、陈东同志为副主任(陈红景同志为专职副主任)。
工业区成立一支8人的专职巡查队伍,各村(居)委落实一名兼职巡查干部和一名信息员。
四、工作方法
1、划片巡查,及时发现情况。巡查人员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制度,合理分配区域和时间,根据预先制定的巡查方案,对所属片区开展全覆盖巡查,及时发现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和违法建设行为。
2、建立工作台账。巡查人员每日将巡查情况及时填写《违法建筑巡查情况记录表》,每周将片区巡查情况详细填写至周报表,发现违法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后,填写《嘉定工业区违法建筑巡查发现违法情况报告单》进行上报,每月以书面情况报告本责任区域内的巡查发现情况。
3、及时劝阻、制止违建行为。巡查人员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后,及时通知所属村(居)委主要负责人一起进行劝阻和制止,当场劝阻、制止无效的,所属村(居)委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拆除,并报工业区拆违办备案。
4、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研究。专职巡查人员要定期召集片区内村(居)巡查干部和信息员研究分析片区内的违法建设巡查情况,向所属村(居)委和工业区拆违办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巡查模式和巡查人员配备
工业区巡查模式采取专职和兼职模式:工业区层面落实8名专职巡查人员,各村(居)委落实一名专职巡查干部和一名信息员,村(居)巡查干部和信息员及村民小组长负责将本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情况向专职巡查人员报告,并配合专职巡查人员的巡查工作。
(二)巡查片区的划定
工业区按照不重不漏、无缝衔接、全区域全覆盖的巡查要求,每10平方公里左右划分一个片区,辖区共划分8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专职巡查员负责。
(三)巡查内容和标准
1、日常巡查:巡查员按照设定的巡查计划和路线,以1周为周期,对本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和违法建设情况进行全覆盖的日常巡查。
2、监管巡查:巡查发现有堆放建材、拆除旧屋、开挖地基等疑似违建苗头的,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无合法审批手续的,予以制止、跟踪。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监督有力”的原则,及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和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控制、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状态。对农村建房要进行全程管控。
3、重点巡查:对土地所提供的重点巡查项目信息;社会矛盾突出、严重影响城市运行安全和危及公共安全的违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违法建筑;党员领导干部搭建的违法建筑要实行重点巡查;对重大节假日、违建高峰季等重要时段,要突击巡查,防止突击抢建等行为的发生。
六、工作制度
1、实行三级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划定责任区专职巡查员,明确村(居)一名负责人或信息员具体负责控违巡查工作,各村民小组长负责本村民小组的巡查,实行三级日常巡查网络,实现区域巡查的全覆盖。
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将本区域内每日巡查情况报至专职巡查员,巡查员将本责任区域内的巡查情况签字后报工业区拆违办,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3、实行投诉受理制度。对接到责任区域内各村(居)民的投诉举报,巡查员要与所属村(居)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制止并做好取证工作,即时向工业区拆违办汇报。
4、实行相互协作制度。完善信息共享,相互协作的联合机制,对各渠道得到的信息,要及时相互通告并在第一时间内联合制止。
5、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拆违办每月对各村(居)委巡查制止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专职巡查员每周、每月要对本责任区的情况向所属村(居)分管负责人、信息员和村民小组长进行通报,对隐瞒、漏报的作出书面说明。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巡查工作不力导致出现新增违法建筑现象被群众举报的,将按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扣除或部分扣除季度绩效考核奖金或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并给予告诫。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影响,被连续告诫三次以上,给予劝退处理或按照劳动法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7、实行考核奖励制度。对巡查工作制定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巡查工作的业绩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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