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对以租赁方式入驻的生产型企业试行准入评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审范围
拟在外冈镇域范围内投资的以租赁厂房形式入驻的生产(含加工)型企业。
二、评审原则
立足全镇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规划,鼓励引进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污染少、能耗低、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优势企业;把好项目入口关,严格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污染重、劳动卫生条件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存在严重隐患的劣势企业。
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原则上不予准入:
(一)高能耗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高于行业平均能耗的产业;
(二)高污染行业
纺织印染行业、电镀行业、纸浆制造行业、泡沫塑料行业、矿物纤维及其制品业,以及COD排放量超出一定标准或突破全镇COD排放指标的产业;
(三)高危险行业
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民用爆破行业、有毒药品制造行业等;
(四)低产出行业
呼叫中心、物流行业、仓储(包括冷藏)行业、木材加工、市场批发类行业等。
(五)对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如纺织、服装、电子产业的代工、玩具、鞋业、皮革制品行业等,要严格把关,实行一企一议。
三、评审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结合《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上海产业能效指南》、《上海先进制造业技术指南》等行业规定,依据企业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及工艺装备,着重就企业生产运营过程涉及的环保、卫生、生产安全、能耗、社会及经济效益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状况分析,从源头上限制、禁止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的入驻。
四、评审程序、方法
1、凡以租赁方式的生产型企业入驻前,由各经济城负责对项目进行前期的考察,把好项目的准入关。
2、经济城初审后,由经济城将项目投资有关资料报镇环保、安监、经济发展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评。镇相关部门接到项目申报资料后,视项目具体情况,如审查后认为项目所涉环保、安全等敏感因素较小,则可直接通过。如项目所涉环保、安全等敏感度较高,则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会审。
3、各相关职能部门初评后,报分管产业领导签字,通过后报区工业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投资方在项目申报时,需填写《嘉定区新入驻企业(租赁厂房)准入评审申报表》(详见附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出租方产权证明以及其它能证明投资方及生产产品的品牌、信誉、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对于在评审中通过的项目,投资方凭区工业项目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准入的意见及其它相关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未通过准入评审的项目不得设立登记。
2、投资方在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时,必须按工商部门要求办妥各类前置许可手续,报批资料完备。
3、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经济城要对租房合同认真审核,确保递交注册登记材料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4、租赁项目未获得评审通过和取得相关的经营执照,投资方私下与房东签订租赁协议,擅自经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投资方自负。各经济城和园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告知和管理。
外冈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