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在全镇各级领导的重视、各献血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下,我镇保质保量完成了2015年度区政府下达的无偿献血任务。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度南翔镇无偿献血工作,根据嘉定区政府下达的2016年献血指标及区献血站采血工作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指标
(一)全镇指标
2016年我镇无偿献血指标为773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包括镇教委献血变更交接的40人份。
(二)分配依据
各村(社区)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进行分配;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进行分配。
(三)选送比例
为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我镇的献血任务,各单位体检人数必须按分配指标数的1:1.5比例进行选送。
二、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是目前解决医疗用血的根本途径。镇政府高度重视,调整了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继续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中。各单位党政领导要把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来抓,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落实一名具体负责的同志做好献血组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从精神文明、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现场布局等方面提供支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发展机制。镇政府将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无偿献血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大力宣传,鼓励自愿”,让广大市民和企业职工在“完全自愿,没有任何经济报酬和胁迫”的条件下捐献血液。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献血知识,不断增强公民的无偿献血意识,积极营造精神关爱和社会尊重的无偿献血氛围。同时,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通过动态管理确保队伍的健康、稳定和持久。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参加无偿献血,为群众树立榜样。
(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献血任务完成
各单位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配合区采供血机构查验身份证明材料,凡证件不符合者,一律不予采血。同时,要充分认识“血贩子”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严厉打击“血头”、“血霸”的违法活动,制止冒名顶替,进一步抑制超出“适当补贴”范围的献血后高补贴、长休假现象,共同维持正常的献血秩序,保证献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三、献血对象
凡居住或工作在南翔镇内人员(含来沪务工人员),女性体重在45公斤以上、男性体重在55公斤以上,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居民,均为无偿献血对象(怀孕期、哺乳期妇女不宜参加)。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献血者两次采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四、具体日程安排
1、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召开全镇献血工作动员会。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好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并做好报名、登记工作。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2)和无偿献血报名人员花名册(附件3)一并上交至镇政府315办公室,并请复印留存花名册。
2、请各献血负责人提前指导献血人员填写好献血登记表(包括个人信息、个人健康信息征询、献血者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3、体检及采血时间安排:
(1)第一批体检和采血: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
(2)第二批体检和采血: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3)第三批体检和采血:另行通知(长园电子和南亚公司)
4、采血地点:南翔镇古猗小学(宝翔路151号)。
五、相关说明
1、根据区献血办要求,我镇将在献血人员体检合格后当场进行采血,请各单位务必对选送的献血对象先行严格把关。
2、献血当日,各单位必须出示花名册,不在名册内的人员本市居民必须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或驾驶证;外来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和居住证(或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外籍人员必须出示:护照。
3、关于献血指标的调剂。请各单位积极发动,原则上不再调剂。
4、根据《上海市献血条例》,未完成年度献血计划的单位,其职工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血液管理机构交纳用血互助金。
5、镇献血办设在南翔镇政府社会事业发展办(沪宜公路8号315办公室;
联系人:陈加林;联系电话:59176616;传真:59176622)。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