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4305000-2018-013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09-17 | |
名 称: |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18〕12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嘉定新城(马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予以认真落实。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排查
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镇城市燃气安全运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中国进口博览会顺利召开安全的社会环境,嘉定新城(马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围绕“安全、合法、合规使用液化石油气”为工作重点,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专项排查整治,健全、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液化气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针对用户端,严格把控用气条件,开展居民用户端和工商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液化气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用气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布置、协调本辖区内的液化气整治工作,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对属地液化气日常排查全覆盖。健全、落实对液化气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报告机制,有效消除类住宅、商市场、农村自建房、居民小区、企业厂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以及工商用户特别是中小餐饮等重点领域液化气安全隐患。
马陆派出所、戬浜派出所:配合区燃气管理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灌、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查处;依法处理妨碍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构成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责任。
交警二大队:在对行驶车辆的检查过程中,对涉嫌违法运输液化气的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区燃气管理部门,在周边道口拦截查处涉嫌从事跨省市非法经营液化气违法行为的车辆。
新城市场监管所、马陆市场监管所:配合区燃气管理部门对工商用户特别是中小餐饮开展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环保办、地区办、房管所、城建办、城管部、综治办:配合区燃气管理部门对商市场、居民小区、企业厂区、建筑工地、类住宅等区域开展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整治非法经营液化气违法行为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用户摸排登记和宣传工作
1、各村、社区、马东园区要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充分发动属地居委、村民组等基层力量,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的液化气用户进行信息登记,汇总后于2018年9月17日前上报安全环保办。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使用非本市正规液化气企业提供的钢瓶,应及时上报属地派出所予以收缴。
2、各村、社区、马东园区要积极开展安全使用液化气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宣传、张贴海报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非法液化气的危害、识别方法和典型案例,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3、按照区安委办24号文,镇安委会在排摸过程中,将对前期已发现存在严重隐患的燃气用户要进行督促整改。
(二)做好液化气工商用户专项检查
1、镇安委办将会同属地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液化气工商用户进行联合检查,对联合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定期上报区建管委燃管中心(每周五报)。
2、各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并将汇总数据上报区建管委燃管中心。
(三)建立燃气安全属地化管理机制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要利用本次专项整治契机,规范用户安全用气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燃气管理工作机制。要积极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把属地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现行网格化管理体系中,重点强化对非法经营液化气的发现、报告和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