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工业区关于建立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G1015000-2019-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工业区 发文日期: 2019-02-18
名 称: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工业区关于建立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工管委(2019)2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居)、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嘉定工业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建立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现将《嘉定工业区关于建立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嘉定工业区关于建立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整改工作的通知》(嘉环局〔2019〕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嘉定工业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建立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阻断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回潮”,全面提升工业区环保管理能力,提高工业区整体环境面貌。现制订《嘉定工业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出发点,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坚持“任务导向、重点突破、协同作战、标本兼治”的原则,构建“政府统领、部门监督、属地管理”的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管工作机制,为工业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保障,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方共赢。

二、组织架构

(一)加强政府监管力量

嘉定工业区对辖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总负责,成立嘉定工业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区服务中心环保科,领导小组牵头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工作。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强化部门协作能力

嘉定工业区环保科、拆违办、土地所、安监所、水务所、城管中队及市场所等部门应落实环保责任人,各责任人由科室负责人兼任,以确保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有序落实。同时,落实专人为环保联络员,以提高部门间沟通效率,提升多部门协作能力,进一步解决清理整治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三)健全基层环保队伍

各村(居)、子公司要贯彻落实嘉定工业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落实1名专职环保干部,负责辖区或管理范围内的相关环保工作。工业区各职能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日常统筹管理。各行政村按照辖区范围,子公司按照管理范围进行叠加管理。

三、主要职责

(一)工业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嘉定工业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辖区内行政管理和执法资源,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行使对辖区内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调处并解决相关矛盾和问题。

(二)其他联系基层领导主要职责

    加强与各村(居)、子公司的联系沟通,指导、协调各村(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督促各村(居)按照要求加快清理整治工作的推进。

(三)工业区各部门主要职责

1、环境保护科职责

(1)加强工业区范围内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统一监管,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组织制定辖区内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好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通报和发布工作。落实清理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年终考核制度。

(3)指导、协调、监督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指导各村(居)、子公司合规引进工业企业;指导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办理环保手续;对辖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项目较多或“回潮”现象严重的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并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4)建立长效常态化环保检查工作机制。会同区环保局执法部门和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每季度开展区域内环保大检查工作,加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

(5)组织、指导、协调工业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各个层面的环保干部业务培训。

2、市场监管所职责

(1)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无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或异地经营且存在违法违规建设情况的项目依法予以查处。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应依据自身职权先行处置。

3、安监所职责

组织并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存在消防、生产安全等问题的进行查处。

4、土地所职责

对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及房屋性质进行核查,对认定存在违章建筑或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5、水务所职责

对纳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管;查处纳管企业的雨污混排行为。

6、城管中队职责

(1)对国有土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房屋性质进行核查,对认定存在违法建筑的依法进行查处。

(2)落实巡查机制,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行为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据自身职权先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7、拆违办职责

对存在违章建筑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启动拆违程序。

8、联勤中心职责

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巡查发现工作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落实城市网格化巡查机制,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9、派出所职责

加强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消防安全等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进行查处。

10、各招商部职责

(1)加强对本部门内相关企业的土地、厂房出租情况的排查,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立即上报。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土地、厂房所有权人的出租行为,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产生。

(2)积极配合村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

11、服务中心办证办照科职责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内容纳入年度劣势企业淘汰考核工作。

(2)对接各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办理准入手续,无法准入的一律列入劣势企业予以淘汰。

12、资产管理科职责

(1)加强工业区国有资产管理。对已租赁的企业进行核查,甄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对新进项目进一步加强审核,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准入。

(2)配合相关村(居)对国有资产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整治;涉及国资委资产的,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13、经济运营部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1)加强工业区集体资产管理。对已租赁的企业进行核查,甄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对新进项目进一步加强审核,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准入。

(2)配合相关村(居)对集体资产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整治。

14、经济运营部经济运营科职责

(1)加强工业区村级资产管理。对已租赁的企业进行核查,甄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对新进项目进一步加强审核,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准入。

(2)配合相关村委对村级资产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整治。

15、监察办职责

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假作为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6、宣传科职责

 结合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助推清理整治工作。

(四)工业区各村(居)、子公司主要职责

    1、各村(居)委职责

(1)充分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科学设定管理网格,配备环保干部。做好本区域内建设项目的源头把关、日常巡查、调查摸底、统计上报等工作。

(2)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和落实清理整治方案,对接工业区各职能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3)加强对辖区内土地、厂房出租行为的管理,和工业区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对出租方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租赁项目符合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有效遏制新的违法违规项目的产生。

(4)按照方案要求向领导小组上报清理整治进度,同时通报各联村领导。联村领导要对各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协调。

2、各子公司职责

(1)对接办证办照科,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办理相关准入手续,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

(2)加强本公司内相关公司的管理,配合各村(居)委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

(3)加强各自园区、厂房的出租行为管理及对入驻企业的宣传引导,对新进项目进一步加强审核,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准入,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产生。

四、工作任务

为切实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工业区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为核心,形成“巡查上报——核查处置——总结巩固”闭环式管理网络,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一)巡查上报环节

1、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各村(居)对辖区范围内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全面、及时、动态收集入驻企业的各类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是否存在环保、安全、无证无照等相关问题,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排摸情况上报至工业区环保科。上报时应明确巡查人员、上报人员及审核人员,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工业区各职能部门应不定期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积极了解园区内企业入驻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依据自身职权先行处置,同时上报工业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二)核查处置环节

1、各职能部门应对上报的问题企业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并定期向各村(居)、子公司等反馈核查情况。

2、对经核查后明确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企业,各村(居)、子公司应立即制定清理整治方案,开展相应的清理整治工作,先行发放停产告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其中,对具备网上登记备案或完善环保手续条件的企业,应要求其限期内完成网上登记备案工作或办理准入、环评等手续。对不具备网上备案或完善环保手续条件的企业,应通过“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产品和生产设备)等措施进行清理整治。

3、已列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名单内的企业,力争于2019年2月底(确保3月15日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务。新发现未列入名单内的企业,原则上自发现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清理整治。

4、各村(居)、子公司应对纳入清理整治的企业建立“一厂一档”,明确相关清理整治措施,确定最后完成时间,每周上报进度,直至问题消除。

5、对部分拒不整改的问题企业,由各村(居)、子公司进行上报,工业区将申请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推进,直至问题解决。

6、对各村(居)、子公司上报完成清理整治目标的,工业区环保科将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对清理整治不到位的,由责任单位继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三)总结巩固环节

1、完成清理整治后,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责任单位应落实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该区域内无违法违规项目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杜绝“回潮”现象发生。

2、各职能部门应在联席会议上及时通报巡查情况、整治结果,以确保联合监管到位。定期汇总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成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工业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3、工业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整治工作情况组织现场检查,总结巩固经验做法,以进一步完善工业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检查考核

工业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村(居)、子公司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季度检查、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各部门、村(居)、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环保责任。发现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假作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三)提高宣传引导

以各村(居)、工业园区为载体,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环保知识,普及生态理念,引导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企业和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各类会议、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栏、横幅等进行环保工作宣传,做到多管齐下,形成共识,使环保意识深入基层。

(四)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任务对社会公开。建立了上下沟通的渠道,形成政府管理、群众监督、执法检查、落实整改、全民参与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效管理工作体系。

 

 

附件:1、《工业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表》

          2、《嘉定工业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进度汇总表》

3、《清理整治企业档案》

 

附件1、工业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表.xlsx

附件2:工业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进度汇总表.xls

附件3:清理整治企业档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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