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菊园新区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农业用水考核办法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0054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菊园新区 发文日期: 2018-12-10
名 称: 菊园新区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农业用水考核办法
文 号: 嘉菊管[2018]12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第一条 目的。按照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沪水务〔2018〕665号)、《嘉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嘉府办发〔2018〕3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嘉定区菊园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于菊园新区(嘉北郊野公园)范围内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和农业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成效的考核,主要包括农田灌溉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农业节约用水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郊野公园运营单位(上海绿洲嘉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条 考核方式及频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等2种形式。日常考核由新区水务所组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次(春灌前、年中、秋收完成后);年终考核由新区水务所、新区财政所联合开展,考核工作一般在次年春节前完成,具体按市级要求另行通知。

第五条 考核成绩及应用。考核成绩采用计分制,单次考核满分为100分。年度考核结果由年终考核得分与日常考核平均得分加权计算而得,其中:年终考核得分权重为0.6;日常考核平均得分权重为0.4。年度考核结果是评价考核对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

对考核对象的得分情况进行补贴:得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考核合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相应补贴,不合格则取消补贴。

第六条 年终考核内容。按照《嘉定区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嘉水务〔2018〕202号)相关要求,参照《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技术规程》相关内容,主要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管理实效、资料台账、用水量控制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组织保障

重点考核两方面:一是嘉北郊野公园管理网络的建立及管理责职划分情况;二是嘉北郊野公园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管理考核办法、用水奖补办法、水价核定、市场化养护工作等政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二)资金保障

主要针对各级财政资金的配套及使用情况,重点考核两方面:一是嘉北郊野公园财政资金配套情况;二是资金规范使用情况。

(三)管理实效

主要考核两个层面:一是嘉北郊野公园的设施日常管理情况;二是嘉北郊野公园(重点针对第三方养护成效)设施养护管理情况,包括灌溉泵房、水泵机组、机电设备、沟渠及渠系建筑物、田间机耕路和灌区周边环境等。

(四)资料台账

主要考核两个层面:一是嘉北郊野公园日常管理台账;二是嘉北郊野公园(重点针对第三方养护成效)设施养护台账。

(五)用水量控制

重点考核三方面:一是嘉北郊野公园的水权分配情况;二是嘉北郊野公园水费收取使用的公示情况;三是农业节水实效。

第七条 本办法由菊园新区水务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1: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农业用水考核打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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