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嘉定工业区关于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WG1011000-2019-007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工业区 发文日期: 2019-03-05
名 称: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嘉定工业区关于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嘉工管委(2019)2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居、子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嘉定工业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在原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嘉定工业区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上海嘉定工业区关于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上海嘉定工业区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嘉定工业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在原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嘉定工业区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如下意见,各部门参照执行。

一、关于立项、设计、招标等建设程序

1、立项

建设工程项目都应该进行立项。立项由各部门提出。经主要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的书面材料可以等同于立项材料。具体如下:

1.1投资额超过3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提出部门向工业区“三重一大”会议提交,经讨论通过后,工业区纪工委同时进行廉洁立项。规划建设部负责实施,资金预算由规划建设部根据年度计划统一安排。

1.2投资额不足3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提出部门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等同于立项材料,报工业区纪工委备案后,交规划建设部实施。资金预算由提出部门安排。

1.3项目立项的时候,应包括工程施工费用,以及各种二类费用和其他综合协调费用,如设计、监理、审价等费用,如市政管线搬迁(保护)费、青苗补偿费用等。若有上级资金补贴的,由提出部门负责申报落实。

1.4项目立项应与年度资金预算相对应。如当年度没有安排该项目资金预算,则应根据财务规定,由相关部门报“三重一大”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预算调整,再予实施。

2、设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对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作为招标、施工、验收、结算的依据。3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聘请设计公司,3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简化,但必须有施工方案、图纸和预算。

设计合同由规划建设部进行签订。设计费20万元以内的项目可以直接委托设计单位并签订设计合同;设计费超过20万元的项目,必须先招标,然后方可委托中标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和签订设计合同。合同中必须包括廉洁协议,签订前需经投资审计部或投资监理审核。

3、招标

项目通过立项后,30—200万元的项目,交工业区招标办或政府采购办实行招标。招标内容中必须包含廉洁性内容。3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由规划建设部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办齐相关手续后施工。相关额度若有调整的,参照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施工、验收、归档

项目施工由规划建设部统一负责实施。

招标完成后,由规划建设部进行合同签订和工程款支付。合同中必须包括廉洁协议,签订前须经投资审计部或投资监理审核。

规划建设部应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程序,尤其是“六同”工作实施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施工交底、分项验收、竣工归档等手续,做好工程的安全与质量、变更与签证等管理工作。

二、关于落实项目责任制

工程项目开工后,应当落实专人,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的职责,除了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问题外,同时还包括开工前期的证照办理,后期的各类验收、竣工备案、资料归档、资产和管理的移交等。

三、关于工程变更和签证

工程管理部门应该尽量减少各类工程变更和签证。若不可避免地产生变更和签证,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价格核定。变更和签证单中应该阐明原因,采取的措施,签证的费用。签证费用应该由工业区审计部或者投资监理进行事先核定。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允许签证。单笔签证不足10万元的,可以由项目负责人会同多方签字同意后实施;单笔签证超过10万元的,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签证总额不允许超过合同价的10%。单笔签证单超过30万元,或者签证总额超过合同价的10%的,需经“三重一大”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2、多方会签。对产生的签证应该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投资监理单位(或审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或单位多方论证并确定后,采取会签的形式。工业区纪工委参与监督。相关签证报纪工委备案。

四、关于竣工验收和移交

项目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竣工。若有延期的,应追究责任方的责任。工程项目竣工后,应组织验收。验收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仔细核对招标内容、施工图纸,以确保按图施工,没有漏项、漏量。

2、进行多单位多部门会验。涉及到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投资监理、纪工委、审计部、工程管理、使用单位等单位和部门,如果有的,都应该同时参与。

3、施工单位提供竣工图纸和其他竣工资料。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该提供竣工图和其他相关竣工资料。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竣工资料进行归档。

4、项目和资料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资产和资料的移交。不需要办理产证的,如道路设施、绿化等,移交给管理部门;需要办理产证的,移交产证办理部门。产证办结后,产证办理部门应将材料移交给资产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

五、应急抢修和其他特殊性项目

遇到应急抢修或其他特殊性项目,来不及按照上述程序立项报批的,必须经主要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再予实施。相关书面材料仍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上报。

六、子公司和村委项目

各子公司和村委投资的工程项目,参照本意见执行。

七、实行日期

本意见自2019年3月5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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