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真新街道办事处议事决策规则
索 引 号: WG0201000-2019-017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真新街道 发文日期: 2019-05-15
名 称: 真新街道办事处议事决策规则
文 号: ​嘉真街〔2019〕1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真街〔2019〕17号

真新街道办事处议事决策规则

为规范完善行政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嘉定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共嘉定区真新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嘉定区真新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街道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中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决定,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按照充分准备、有序组织、精简高效、保证质量的原则,力求做到规范、务实、高效。

二、决策程序

(一)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各部门提请街道办事处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事先听取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或者经咨询、中介机构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如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要时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再提交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凡涉及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社会管理重要事务等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须报书记办公会研究后,在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街道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办事处分管领导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出初步设想,书记办公会研究后,在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

2.涉及街道级财政性投资3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必须由承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并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书记办公会研究后,在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

3.涉及30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同意,书记办公会研究后,在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街道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其中讨论决策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四)决策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应由分管副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面介绍事项的有关情况。行政班子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五)决策事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方式进行,并进行会签。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六)每位行政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如实、具体记录并存档,事关决策前酝酿的重要材料应一并归档。

三、会议制度

(一)街道办事处实行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行政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制度,并对全街道性大会实行有效控制。

(二)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必要时也可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通报区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对全局有影响的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2.研究、确定街道办事处阶段性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3.讨论通过由街道办事处发布的重要文件。

4.酝酿、确定街道重大改革方案、重大行政措施以及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协调的重要问题,通报全街道性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5.通报、讨论或审议其他重要事项。

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会前由街道党政办征询副主任意见,收集汇总并经协调一致后,报主任审定。会议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落实。

(三)行政党组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分管政法的党工委副书记以及街道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街道城管中队主要负责人组成,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行政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和部署阶段性重要工作。

(四)办事处专题会议由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根据会议议题,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办事处专题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处理办事处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提交办事处专题会议研究协调的事项,牵头部门要事先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与会部门要充分准备,会后要落实好会议议定事项。

(五)街道办事处召开的全街道性大会包括: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联合召开的全街道性大会;街道办事处决定召开的全街道性大会;由有关部门提出,经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后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召开的全街道性大会;邀请街道办事处领导参加,由部门主持召开的全街道性大会。全街道性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

2.部署本街道全面工作或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

3.部署涉及各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或需要各部门共同完成的重要专业性工作等。

严格控制全街道性大会的数量和规模。各部门要求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召开的全街道性大会和各部门主持召开的全街道性大会,应提前一周行文报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党政办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出审核意见并报街道办事处领导审批。

(六)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行政党组会议、办事处专题会议和办事处决定召开的全街道性大会,由街道党政办负责组织。

各部门需要向街道办事处会议汇报的问题及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事先将有关文件和材料报至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党政办按程序报请街道办事处领导审定。供会议讨论的文件,如需收回的,应按规定及时退回街道党政办。

(七)街道办事处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由街道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

四、附  则

(一)本规则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此前制定的街道办事处相关制度中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制度为准。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5日  


真新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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