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1004000-2019-001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嘉定工业区 | 发文日期: | 2019-08-05 |
名 称: |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对《关于大北街82号(春蔼堂)房屋抢险修缮申请》的复函 | ||
文 号: | 嘉工管委(2019)8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大北街82号(春蔼堂)房屋抢险修缮申请》收悉,根据区文管委《关于对春蔼堂抢险加固的批复》批示内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春蔼堂为嘉定区文物保护点,原则上同意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业主对该文物保护点进行抢险加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其修缮工程必须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单位承担,且修缮工程中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三、施工期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防护设置,严禁明火。
四、在施工过程中,你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务必确保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避免对文物造成不应有的损坏。
五、施工期间,需接受嘉定区文物管理委员会、上海嘉定工业区管委会等部门监督指导。
六、工程结束,须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并向我单位提供竣工图纸、影像资料等。
此复。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