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4305000-2019-009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9-10-14 | |
名 称: |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关于嘉定新城(马陆镇)郊野单元规划中保留企业及厂房的函 |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19〕10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经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持续发挥郊野单元规划对乡村地区的统筹作用,在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嘉定新城(马陆镇)经排摸梳理,以上事项经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提交我镇郊野单元规划中保留企业及厂房意见如下:
目前,马陆镇“198”用地面积约为2960公顷(44400亩),根据各村多次排摸和梳理,最终确定重点保留企业11家,重点保留厂房54处。保留企业占地面积合计13.86公顷(207.86亩),占比0.5%,建筑面积103839.03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项目占地面积为124.4亩,建筑面积为65342.02平方米;集体土地项目占地面积83.46亩,建筑面积为38497.01平方米。保留厂房占地面积合计46.78公顷(701.67亩),占比1.6%,建筑面积208650.88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项目占地面积为110亩,建筑面积为28183.21平方米;集体土地项目占地面积591.67亩,建筑面积为180467.67平方米。
规土部门按照规划技术层面的空间条件,结合总规要求,11家保留企业及54处保留厂房不影响规划的整体空间布局,且保留地块的区位位置相对集中。环保部门对保留企业及厂房基本无异议。11家保留企业基本符合马陆镇产业导向,为马陆镇优质企业,税收较高,发展前景较好。名单中部分企业曾荣获嘉定区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部分企业为收益良好的村级集体资产。54处保留厂房基本为镇、村收益良好的集体资产。
建议区相关部门对11家企业及54处厂房予以保留。
专此函告。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