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5207000-2019-016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徐行镇 | 发文日期: | 2019-11-12 |
名 称: |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行镇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徐府〔2019〕6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各相关部门:
现将《徐行镇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
徐行镇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我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切实保障农业生产,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委、环保局《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沪水务〔2017〕643号)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办发〔2018〕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改革我镇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模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市场化管理,提高维修养护质量及灌溉水利效率,降低单位用水成本,完善我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
二、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农业水价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因地制宜,结合水利配套项目建设、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等,有重点、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
采取日常运行属地化和维修养护市场化等模式,实现降低农业用水量和设施管护成本、建立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机制。
三、制度制定与推进
(一)组织体系
成立徐行镇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我镇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指导、落实、协调、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建办、镇财政所、镇土地所、镇水务所为成员单位,及时协调处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级职责明晰、层层推进落实,共同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各村委会负责农田灌溉设施日常运行,配合维修养护单位开展检测、维修等。
(二)管理模式
我镇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采用专业运维单位维修养护与村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农田用水管理和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由各村农业分管干部负责,每个灌溉泵站确定1-2名专职人员,负责泵站的日常运行记录、泵站的安全、卫生、田间放水及沟渠日常清理等工作;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委托专业运维单位负责。
维修养护单位应当落实管理队伍,制定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做好农田灌溉设施的定期养护、应急维修和巡查检查等工作,定期向镇主管部门报告运行维护情况。
(三)主要任务
1.开展灌区基础情况调查
开展灌区基础情况调查,主要有:一是以灌区为单元,调查每个灌区全灌水周期的用电量和用水量、灌区控制面积、种植作物类型(水田、露地菜田、保护地菜田、林果等);二是以村为单位,调查当前灌溉设施运行管护的成本、资金筹措方式等内容,并将调查成果以镇为单位进行汇总。在整合调查成果基础上,建立一镇一图一表的基础信息档案数据库,并制定相应的动态更新制度。
2.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按照区核算的我镇的农业用水总量,实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合理用水需求,促进和鼓励节水行为。
3.建立运行维修养护机制
按照“日常运行属地化、维修养护市场化”的总体思路,建立镇、村两级运维机制。
(1)村委会负责灌溉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具体可由村委自行组织或委托承包户、第三方等方式实施,灌溉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灌溉泵站控制运行、简易故障处置、清洁卫生、防火防盗,田间沟渠定期清理疏通,输配水配套设施日常巡查看护等。
(2)村委会负责灌溉设施主要部件购置,包括机电类水泵、马达、变频器、田间渠系预制板、闸板、管道、闸阀和放水阀等。
(3)镇政府负责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可落实相关职能或行业部门具体实施,将维养工作项目化、并通过市场化运行。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内容主要包括灌区泵站机电设施的定期保养、主要部件的损坏更换、复杂故障处理、灌排输排水设施的岁修大修、田间机耕道路的日常养护等。
4.加强灌溉设施规范化管理
以“四项制度”(设施登记制度、使用发证制度、责任落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为核心,围绕“五个一”框架(即:一套工作制度、一组管理网络图、一套管理台帐、一份统计测算表和一本照片图册)要求,开展灌溉设施的规范化管理。各村居建立各灌区全灌水周期的用电量、用水量和各村居灌溉设施运行管护和费用收支台账,并通过村务公开等方式公开上年度农田灌溉设施用水总额、农田水利设施日常运行管理收支费用、财政补贴等台账。
5.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农业用水成本主要是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成本,包括:灌溉泵站、输、配、排水设施、田间机耕路等维修养护费用、灌溉电费、村级放水员、日常运行管理及巡查人员的人工费用等。镇水务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等部门要科学测算本区域范围内农业用水的平均支出成本,统筹考虑区、镇财政及村居自有资金情况,建立农业水价的形成机制,为各村制定水费征收标准提供指导。
定额内全成本农业水价由农业用水全成本费用与区域内农业用水定额计算确定。农业用水全成本费用来源包括各级财政补贴、村居自有资金补充和用水户缴纳的农业水费等三方面。用水户缴纳的农业水费主要用于灌溉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各村委会作为村级用水责任主体,应结合镇财政补贴及自有资金支出能力,按照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制定用水户实收水价标准。
6.制定检查考核和奖补办法
一是制定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用水考核办法,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情况作为重要指标,采用年度、季度、月度等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根据考核分数及排名确定考核对象的工作成效。二是制定农业用水奖补办法。奖补办法要体现管理越好、节水越多、补贴越高的总体方针,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突出的对象(村、用水大户)给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到位
灌溉设施现状不同程度地存在管养不到位现象,首次维修养护经费缺口较大,为确保灌溉设施长效管理深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区、镇财政已适当加大定额补助力度,各村要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足额补贴改革工作缺口资金。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积极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作用、意义,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群管群护意识,充分调动村民节水灌溉的积极性和参与灌溉设施管理维护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