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行镇农业水价用水考核奖补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F5208000-2019-017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徐行镇 发文日期: 2019-11-12
名 称: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行镇农业水价用水考核奖补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徐府〔2019〕7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各相关部门:

      现将《徐行镇农业水价用水考核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


 

徐行镇农业水价用水考核奖补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转变农业用水方式,逐步建立与节水成效、长效管护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提升农田灌溉设施管护水平,促进农业节水减排,改善水环境治理,根据《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用水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18〕3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粮田灌区。

第三条(奖补原则)

(一)分级负责。镇政府是农田灌溉设施养护管理责任主体。镇财政所和水务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二)鼓励节水。实行差别化奖补政策,按照总量平衡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节水奖励资金重点向农业用水管理机制健全、节排水效果明显的责任主体倾斜。

(三)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注重民生及民意,不可将资金缺口转嫁给农民,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

(四)统筹资金安排。镇财政根据我镇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及年度考核情况统筹安排补贴资金。

第四条(职责分工) 根据市财政局、市水务局指定的技术规范、考核办法、资金补贴政策,区财政局、区水务局负责制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细则,开展我镇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工作。镇政府负责落实农田灌溉设施年度维修养护资金缺口,编制年度计划,开展日常运维管理和资金监管等工作。镇政府将先行足额落实灌溉设施管护资金,镇财政所按照各个农田灌溉设施管理及农业节水考核结果,给予奖补。

第五条(奖补内容) 奖补资金(含市区级奖补资金,下同)包含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两部分。精准补贴是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用于弥补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修及养护资金的部分缺口。节水奖励是针对本镇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情况、农业节水效果及年度考核情况。

第六条(奖补范围) 农业用水奖补资金应全额用于农田灌溉设施运维管理和农业节水工作支出,具体为:灌溉设施设备以及田间灌溉排沟渠、机耕路等的日常管护、维修养护费,放水人员费用(含绩效奖励),灌溉电费等;农业节水费用主要包括节水设施安装、水量计量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奖补标准) 精准奖补标准根据对我镇各灌区上一年度农田灌溉设施管理及农业节水考核结果,结合区水务局的考核结果予以奖励补贴。

第八条(奖补流程) 我镇根据市、区财政下达资金额度安排当年预算。镇财政所会同水务所于每年上半年完成对各灌区农田灌溉设施养护管理及农业节水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联合下达上一年度农业用水考核资金。

第九条(资金管理) 各村将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向农户收取的水费由各村委会设专账管理。镇财政所和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单位应切实加强奖补资金的管理和规范使用。

第十条 本办法由镇水务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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