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4305000-2019-012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9-11-26 | |
名 称: |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深入推进电镀企业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新城管委(马府)〔2019〕12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马东园区、镇直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嘉定新城(马陆镇)安全环保办公室拟定的《嘉定新城(马陆镇)深入推进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予以认真落实。
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
嘉定新城(马陆镇)
深入推进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央、市委生态环保督察要求,巩固和深化嘉定新城(马陆镇)电镀企业治理成效,进一步提高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根据嘉府发〔2019〕33号《嘉定区深入推进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本镇电镀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198区域内电镀企业的结构调整和淘汰力度,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发展、整厂退出。对195和104地块内暂不纳入淘汰关闭范围的电镀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加强整顿规范提升工作,确保一类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可控。切实推动环境污染从末端治理向源头管控转变,从稳定达标向精细化管理转型升级,确保本镇电镀企业规范、有序、安全受控。
二、工作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主要为本镇专业电镀加工服务企业,共6家,其中198区域内有2家,分别为上海希望金属涂装有限公司(包括上海易汇机械有限公司)。104和195区块内有4家,分别为上海源贸电路板有限公司、上海翔承贸线路板有限公司、上海荣星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联钢紧固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三、工作机制
成立嘉定新城(马陆镇)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龚侃侃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陈良、副镇长张敏、陈剑、龚文斌担任,安全环保办、产业发展中心、民政办、综治办、信访办、城建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水务所、相关基层单位党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环保办,须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职责:
安全环保办:牵头制定全镇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企业违法违规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督促电镀企业依法规范环保手续,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配合做好电镀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整治规范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品管控;
产业发展中心: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落实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对企业落后产能予以强制淘汰;
民政办:配合做好残障人员、家庭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安置工作;
综治办:配合做好电镀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整治规范期间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的预判管理,做好社会面稳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
信访办:配合做好电镀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整治规范期间信访接待、处理等工作,必要时做好相关稳控措施;
城建办:结合本镇“198”建设用地减量总体要求,指导198区域内的电镀企业退出,加强195和104区块产业布局规划指导;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配合做好电镀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整治规范过程中职工安置及权益保障工作;
水务所:负责对电镀企业是否存在雨污混接混排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相关基层单位: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落实违法违规电镀企业的关停产调措施;进一步用好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对辖区内电镀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企业日常检查和巡查工作;做好企业关停产调期间的安全生产、维稳、职工安置等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关停198区域内专业电镀企业
位于198区域的电镀企业没有环评审批(批建不符)的生产线一律立即停产,并最迟在2020年一季度前完成产业结构调整措施,所有生产线及生产设施一律停产并拆除,完成整厂转型。
1、督促电镀企业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关停转调工作,最迟在2020年一季度前完成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工作,实现企业整体转型调整。(责任部门:相关基层单位;配合部门:综治办、产业发展中心、安全环保办)
2、做好对电镀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没有环评审批的生产线未落实停产措施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处罚,对于触犯刑法的行为,及时做好行刑对接。(责任部门:安全环保办;配合部门:综治办、相关基层单位)
3、加强对电镀企业关停转调期间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的预判和监控,并及时做好维稳工作,及时处置企业及有关人员的不法行为。(责任部门:相关基层单位;配合部门:综治办、信访办、安全环保办)
4、做好电镀企业关停转调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和危险品、危废的管控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部门:相关基层单位;配合部门:综治办、安全环保办)
5、做好电镀企业关停转调过程中产生的闲置人员的安置工作,特别要做好残障人员、家庭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安置工作,保障职工权益。(责任部门:相关基层单位;配合部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民政办)
(二)对195和104区域内电镀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制度
除上述2家专业电镀企业应予以整厂转型退出以外,其余专业电镀企业,应立即开展环保手续与现状对照检查,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部分的要立即停产整治,依法规范环保手续,手续规范前不得恢复生产。今后在规模不扩大的情况下,若镀种、工序等发生变化的,必须先规范环保手续并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获得规范手续前不得建设投产。(责任部门:安全环保办、产业发展中心、相关基层单位)
(三)从严开展精细化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市和区要求,彻底落实各项精细化治理措施。(责任部门:安全环保办、相关基层单位)
(1)开展管道规范化整治工作:所有生产废水管道一律布设硬质明管,不得出现地下管道、软管、三通旁路管道等暗管;所有污水管道及处理设施均应编号区别,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所含一类污染物成分、污水走向、编号等信息;
(2)含不同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分质分流处置,不同废水单独收集、单独处理、单独达标。
(3)按要求确保废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央、市委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推进不力的情况,将视情况问责相关人员、约谈相关部门和负责人、挂牌督办等。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协调对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实行信息月报制,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镇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全环保办),重点报送工作进展、特色工作、下阶段计划等。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
内部配套电镀工艺的生产企业以及其它涉及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艺的企业,可以参照本工作方案开展相关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