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文件
嘉定区江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WF2329000-2020-001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江桥镇 发文日期: 2020-01-03
名 称: 嘉定区江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文 号: 嘉江府发〔2020〕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市乡村振兴办《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村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规划为引领,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优化城市生态格局、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分类推进。以镇村规划体系为指导,按照村庄布局规划导向,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聚焦规划保留农村地区,促进农村地区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保障基本,提升水平。立足全面保障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将夯实农村环境基础、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首要任务。着力开展乡村生态治理、风貌保护、质量提升、自治创新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

(三)完善机制,合力推进。将完善和创新管理、投入机制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突出部门间统筹协调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项目投入方式,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聚焦整合、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建管并举、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理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五)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引导广大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及其长效管护工作。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展现沪韵乡村的特色和魅力。

三、行动目标

2019年实现太平、年丰、新江、红光、高潮、华庄、新华7个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到2020年,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一是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基本完成主要农村公路提标改造工程,村主路、支路无泥(砂石)路,村民出行便利。二是农村污染源有效整治。结合《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垃圾污水。2019年创建5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020年实现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保持农村垃圾100%有效收集、100%无害化处理,农业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三是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21%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通过“无违村”创建,完成突出存量违法行为的整治。四是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村民素质的整体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村容村貌。贯彻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组织开展城乡环境清洁行动,指导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治理,到2019年底,全镇“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创建完成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农村村庄改造工作,优先开展农民普遍认为受益面较广的村级公益事业设施建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鼓励农户宅院开展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建设,营造田园乡土气息。推进村主路、村支路的达标建设工作,到2020年,村主路、支路无泥(砂石)路,并整修改造村内危旧桥梁,配备必要照明装置,保障村民出行安全。

(二)加大乡村风貌保护。加强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导则在乡村建设中的应用,发挥村规民约在村庄风貌营造中的作用,推进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制度,加强乡村规划和设计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民建房的风貌引导,严格控制新建村民房屋体量和风貌,突出乡土风情、地域特色,防止千村一面。完善居民住房更新政策,提升房屋质量安全、建筑功能和风貌水平。推进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改善农村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三)实施乡村绿化造林。结合新一轮农林水联动三年计划,聚焦重点,以点带面,推进生态廊道、重点环境整治区域、农田林网和“四旁林”建设,推进造林计划落实。落实公益林管理责任,提升林地服务功能。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创新农村造林机制,发挥乡土树种和经济果林优势,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多种树多造绿。

(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不断补齐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差距,基本完成较大规模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镇村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就近就地型湿垃圾处理站和可回收物点、场、站建设,到2019年底全镇创建7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实现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规范一般工业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理作业方式。积极开展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创新管理机制研究,探索农村垃圾治理新途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设立保洁员岗位。

(五)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按照市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新标准,加快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到2020年底全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科学确定农村厕所建设改造标准,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加大改造投入力度,因地制宜,防止脱离实际。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按照《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厕所粪污处理,农户厕所的改造要同步进行粪污处理。

(六)整治农村水环境。全面实施“消除劣Ⅴ类水体”行动,按照“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的治水思路,通过实地开河、拆坝建桥等措施,加快推进断头河整治工程,畅通河网水系。加快推进镇村级中小河道轮疏工作,确保2020年底全镇镇村级中小河道全部轮疏一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原则,加快推进生态河道建设,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南水乡风貌。

(七)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十三五”时期解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加强粪肥科学还田利用指导,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政策。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构建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集成秸秆收、储、运、用典型模式,建立秸秆利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可降解地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

(八)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完善和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基础设施、卫生保洁管养机制和管护方式,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久效力。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的投入力度,逐步将道路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将村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发挥村民自主参与、自我管理的重要作用。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管理人员和一线保洁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对村民的宣传引导,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九)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加快推进乡村规划编制,推行多规合一,2019年底前完成镇级村庄布局规划,并年实现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提高规划编制水平,落实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组织开展规划设计单位进农村活动,提升村集体、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农村公路提标改造为目标,以完善路网结构为重点,提高农村公路管护水平,改善农村出行条件。研究农村公路建设和提档升级资金政策,加大农村公路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公路专项规划,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和提档升级技术规范标准,推进农村公路新改扩、提档升级改造和大中修等项目实施,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路)创建工作,推动农村公路提质增效。

(十一)加强标准建设。注重发挥标准引领作用,采用与本镇特点相适应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管护标准体系,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出台本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办法。探索规范管理农村道路架空线审批、建设和管理规范。研究城乡一体的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十二)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充分运用民主决策机制、协商议事平台,引导村民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宅前屋后整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健康镇村试点建设,健全健康服务体系,弘扬健康文化,提升农村群众文明健康素养水平。引导鼓励各村开展健康村建设。  

 

       嘉江府发〔2020〕1号 嘉定区江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pdf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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