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F1304000-2020-002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南翔镇 | 发文日期: | 2020-01-13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0年南翔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翔府〔2020〕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单位:
现将《2020年南翔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遵照执行,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
2020年南翔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食品 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继续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特制定2020年南翔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打响“四大品牌”、建设“五个中心”以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创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抽检样品数达到10批次/千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95%以上,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地产农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达到99%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5例以下/10万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市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分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评分达到80分以上。
三、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
(一)建立最严谨的标准
强化标准实施。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市场监管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1、加强全程监管。加强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安全、粮食收储质量安全、食品加工质量安全、流通销售质量安全、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动监管模式从“重频次”“向“重实效”转变。(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互联网+食品”智慧监管。完善一线监督执法装备的配置与应用,实现移动执法全覆盖。继续加强集贸市场远程电子监管系统管理。持续增强对重点单位视频监控的问题发现能力,根据区局要求在食品经营单位推行“明厨亮灶”。(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市场监管所)
4、发挥第三方专业力量作用。配合区食品安全协会、专业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评估。壮大由专家学者、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伍,丰富完善市民巡访、市民评议等第三方参与的品牌活动,引导监管力量从“靠行政机关”向善于“借外力”转变。(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三)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1、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上海市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实施意见》,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直接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联合办案、联合督办、联合考核、联合评比、联合培训、联合信息发布“六个联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责任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
2、加强信用联合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信息归集与共享;依托嘉定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依托嘉定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切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通过建立惩戒机制,推动信用数据的结果运用。(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1、明确监管事权。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定区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完善食品安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压实各单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2.加强评议考核。完善对基层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3%。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约谈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责任部门:镇社会事业办)
3、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本市《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社会事业办)
四、构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员力量、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工作站及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提供基本工作条件。(责任部门:镇社会事业办、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2、强化基层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在基层市场监管所全面落实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充分应用现场监管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基层市场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100%。(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
3、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力量调配,加快干部知识更新。监管干部、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达到学时要求;镇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不低于60学时。(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市场监管所、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二)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1、完善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防风险、守底线。不断提升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完善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建设,监测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责任部门:镇社会事业办)
2、完善监督抽检机制。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落实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提高不合格食品的后续核查处置力度。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三个月内按时完成率达85%以上,不合格食品立案率不低于65%。(责任部门:镇市场监管所)
3、强化应急管理处置。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处置的有效衔接。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和突发事件。将应急预案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纳入监管人员专业培训的内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食品安全应急联动和协作,年内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应急处置培训,以及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做好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网上舆情监测、管控和宣传引导工作。(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市场监管所、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三)强化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所、食品药品科普站、村居快检室建设,使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组织开展企业检验人员培训,提高企业自检水平。(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五、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一)实施示范引领行动
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巩固和深化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建设成果,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强创建氛围营造,注重社会协同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做好国务院食安办对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迎检准备。(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1、全面治理“餐桌污染”。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行动、地沟油综合治理行动等十大攻坚行动,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责任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教委、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规划建设和环保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办、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联勤网格中心、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2、重点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联勤网格中心)
3、重点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明厨亮灶”工程,连锁餐饮企业及中型以上的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连锁餐饮企业及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面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按照《嘉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农村自办酒会所标准化建设,年内达到标准化会所全覆盖。深入推进自办酒会所市级标准化试点工作。(责任部门:镇社会事业办、镇市场监管所)
4、重点实施地沟油综合治理行动等攻坚行动。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巩固“四个100%”工作成效(即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向绿化市容部门申报率100%、与收运单位签约率100%、油水分离装置安装及正常使用率100%、信息化监管覆盖率100%)。加强对辖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的监管,确保辖区内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进入正规处置渠道(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镇联勤网格中心)。
5、加强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落实《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和定时、定点管理制度。将食品摊贩信息登记情况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城管、绿容等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的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管理,特别是加强夜排档管理,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6、开展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化集贸市场建设率达到90%(责任单位: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加强对批发交易市场、超市卖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市场方履行追溯管理义务,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并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探索生鲜菜店管理方式。(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继续做好集贸市场、超市卖场检验检测设施设备、试剂等的补贴(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
六、推动食品安全质量提升
1.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要结合实际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实施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项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落实食品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明。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全面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95%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建立完善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建立并实施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数达到100%,建立并实施供应商检查评价生产企业数达到100%。(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确保9大类20个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上传率100%。持续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责任单位: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工作。推进集体用餐配送、农村集体聚餐、中央厨房和高风险食品生产等企业食品安全责任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市场监管所)
4. 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来倒逼、激发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安封签”的内生动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推广使用“食安封签”。(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市场监管所、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七、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一)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社会各方力量
1、加强社区自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大巡查与整治力度。发挥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的隐患排查与宣传教育。(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综治办、镇镇管社区办、各村、社区)
2、加强行业监督和舆论监督。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3、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队伍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巡访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吹哨人”制度作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规范职业索赔现象,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升食品安全知晓度
1、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月等主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做到每月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活动社区覆盖率75%以上。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进课堂”、“食安小戏进村居”等品牌项目。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科普站、科普教育基地、食品工业旅游等资源,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六进”科普宣传。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线上培训。运用纸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主动发布食品安全权威信息,加强食品安全谣言治理。全面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与满意度。(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党群办、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落实《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实行分类培训制度,开展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基础知识水平和规范操作能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镇市场监管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党政同责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二)加大投入保障
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企业要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 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强化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提出的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镇食药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 加强沟通会商,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严格督查督办, 将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嘉翔府〔2020〕5号(关于印发《2020年南翔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