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行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F5201000-2020-010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徐行镇 发文日期: 2020-04-14
名 称: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行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徐府〔2020〕1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现将《徐行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

 

 

徐行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升徐行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全面展现“垃圾分类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现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持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绿色理念,以党建为引领、以全程分类为基础、以“城市大脑”为依托、以法制为保障,立足长效、提升实效,推进徐行镇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全力以赴巩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荣誉,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绿色科技新市镇”和“魅力特色新徐行”建设 。

二、工作目标

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严要求,巩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创建成果,巩固100%以上村居、单位分类达标,95%村居达到“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居”标准,85%以上村居获评示范村居。全镇干垃圾末端控制量52吨/日,湿垃圾分类量25吨/日(居住区及菜场分类量13吨/日,餐厨垃圾分类量12吨/日);可回收物全品类总量18吨/日、主体企业回收量9吨/日、低价值可回收量4吨/日。改建村级垃圾房44个;完成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网点提档升级15个。

三、五项主要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

1.倡导绿色理念,减少源头生活垃圾产生量

按照本市推动源头减量工作要求及《条例》规定,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进一步加强对在辖区经营的快递业指导,提高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进一步在标准化菜场和生鲜超市、大型超市等场所推进净菜上市。(责任单位:政府办、经发办、社会办、农业服务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

2.完善“大分流”体系,减少非生活垃圾混入

按照应分尽分的原则,做好生活垃圾以外的各类的垃圾的分类分流工作:一是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二是做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三是促进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完善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绿化垃圾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四是试点推进农业废弃物管理。鼓励各村对农业废弃物通过统一收运、大型机器粉碎、秸秆还田的方式,解决农业废弃物。五是规范拆违垃圾处置。继续做好拆违垃圾的管理,通过设置镇级临时堆放点,做好相关备案,规范拆违垃圾的处置流程。(责任单位:综治办、经发办、社区办、农业服务中心、物业公司、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

(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

1.居住区(住宅小区和农村居民点)

完善住宅小区定时定点投放工作:巩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无遗漏,投放点投放时间段落实志愿者管理,非投放时间段组织开展巡查,确保无小袋散落垃圾出现。完善垃圾箱房内干、湿、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四分类收集容器配置,标识正确,制度上墙,垃圾无满溢。定时定点投放和上门收运相结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家庭为单位设置干、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采用“户投、村收”推进定时定点上门收运。结合自身实际以村民组为单位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配置干、湿、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桶,分早上、晚上两个时间段,鼓励村民自主投放。加强垃圾箱房改建力度,配足四分类桶,确保标识正确,管理有序。进一步加强宣传,落实各项考核制度,鼓励村居民源头分类,增强垃圾分类知晓率及实效。压实物业管理主体责任。引导业主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物业管理《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推行物业保洁员“一岗双责”制度;加大日常保洁管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督查,建立相应的奖励和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城市综合管理中心、社区办、农业服务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物业公司、各村(社区))

2.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沿街商铺等)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店、超市等单位:在收运交付点或箱房至少设一组四分类收集容器,在就餐区域(食堂、食品加工区等)及茶水间设置湿垃圾和干垃圾收集容器,在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干垃圾收集容器。(责任单位:政府办、经发办、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

沿街商铺:全面实行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商户做好容器配置、源头分类等工作;属地村、居按照管辖区域做好宣传告知、指导、检查工作;徐行清运保洁服务公司按要求,定时、定频次上门收集、建立收运台帐、严格执行分类收运;城管中队及市场监管所做好执法工作。具体见徐行镇沿街商铺定时定点上门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商铺、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城管、市场监管所、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

3.公共场所(道路、车站、公园等)

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一体两桶式废物箱。在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适当增加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城市综合管理中心)

(三)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收运。根据日常生活垃圾四分类投放,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1.健全湿垃圾专项收运体系

湿垃圾采取上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湿垃圾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加装在线监测系统,避免运输过程滴漏、遗撒和恶臭。收运企业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接收。(责任单位: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

2.巩固提升干垃圾收运体系

环卫收运车辆全面规范干垃圾车辆标识。杜绝分类垃圾的混装混运。更新喷淋、箱体密封、除臭等设施设备,启动站内生活污水、场地冲洗水及渗滤液分类收集改造。年内完成两个站点的污水纳管工作,生活垃圾中转站全面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

3.建立可回收物收运体系

鼓励市场化运作和平衡,建立国有企业托底的可回收物收运体系:一是倡导居民、村民、保洁员等对可回收废品自行分拣,鼓励“能卖尽量卖”。二是积极推进两网融合点站建设,镇级层面配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通过购买服务确定回收企业对可回收物进行收集利用;各村、居层面建立小型临时堆放点,做好每天数据统计,配合做好低价值回收物的回收工作。三是由城投环境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玻璃、废旧衣物等)进行托底保障。可回收物采用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回收企业或环卫企业收运后,进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城投环境、各村(社区))

4.完善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居住区有害垃圾由镇清运保洁服务公司负责收运,并就近进入区级中转点;单位有害垃圾可自行或委托区域内生活垃圾收运企业收运至区级中转点。按照密闭运输的要求配置专用车辆,车辆喷涂有害垃圾分类标识,并在车厢内配置缓冲设备或材料。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预约上门,积存满一定量后,预约市、区绿化市容局确定的专业收运企业进行统一运输、分拣贮存。有害垃圾各交付环节实施计量并通过市级信息化平台登记。(责任单位: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

(四)完善志愿者服务工作体系

持续发挥志愿服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居村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志愿服务,确保每个投放时段有人员在旁指导和监督。

1.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建立队伍管理机制、考评激励机制、教育培训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的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宣传科、各村(社区))

2.优化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正向激励举措,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方案,通过志愿服务时间换积分服务等方式,激励各类群体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壮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力量,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人群结构。(责任单位:宣传科、各村(社区))

3.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用好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守箱、巡查行动,提高在职党员对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宣传科、各村(社区))

(五)健全管执联动机制

加快构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治理管执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逐步将垃圾分类违法情况从教育引导为主转变为教育引导与监管惩戒并重,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  

1.坚决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制度,结合每日垃圾清运作业,坚持对各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分类品质进行审核,规范分类收集运输行为,倒逼居村、单位等做好源头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单位)

2.聚焦源头分类投放环节,以举办专题执法周、开展主题执法活动等形式,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整治,对各类单位、医院、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居住区、运输单位及处置单位进行分类、定期、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对环卫部门、城运中心移交的违法线索进行查办,量化全年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数。尤其要加大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影响垃圾分类持续推进的少数人群和部分单位的执法力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实施处罚,督促单位和个人自觉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城管中队、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单位)

3.加大对旅馆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共机构一次性物品提供和使用情况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源头减量。(责任单位:经发办、社会办、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4.依托城运系统前端发现平台,加强各环节信息互通,建立健全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增强执法管理合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精准化。(责任单位:联勤中心、经发办、社会办、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5.积极反馈执法信息,对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形,依法将其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牵头单位: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各村(社区)、单位)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

坚持以党政负责人牵头的镇级垃圾分类联席会议,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村、居委每2周的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制度,发挥村、居民自治功能,充分调动村、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发挥党组织作用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居委、业主、物业等各方面积极性,落实各方责任。发挥在职和退休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居委会对宣传员、分拣员、督导员三支社区队伍的管理。

3.实施实效考核

健全对相关基层单位、村居委考核,对物业考核;村居对各村组、对村民的分级考核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对村居及部分单位进行专业考核,并建立每月通报机制。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村居书记年终奖金挂钩。

4.强化、细化监督及执法

细化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统一处罚裁量基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建立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统筹部署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积极运用区、镇两级城运中心网络监管平台,由镇级层面落实第三方对收运作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将各类生活垃圾分类驳运、收运规范执行情况纳入相关企业的考核制度。

 

附件:徐行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徐行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1

做实做强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善镇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综合管理中心)

2

明确各部门、村居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行业创建及考评工作

3

落实会议制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4

完善制度配套

政策制定

制定年度工作要点

5

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6

制定年度资金奖补方案

7

制定两网融合专项奖补方案

8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物业服务工作考核奖惩方案

9

完善制度配套

政策制定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执联动方案

城管中队

10

促进源头减量

 

倡导绿色理念,减少源头生活垃圾产生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高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标准化菜场和生鲜超市、大型超市等场所推进净菜上市。

政府办、经发办、社会办、农业服务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

11

完善“大分流”体系,减少非生活垃圾混入:加强装修垃圾管理、做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促进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试点推进农业废弃物管理、健全拆违垃圾处置,规范各类垃圾的处置流程。

 

综治办、经发办、社区办、农业服务中心、物业公司、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

12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

 

居住区(住宅小区和农村居民点):完善住宅小区定时定点投放工作;发挥居民区党建引领作用,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优化“一小区一方案”,因地制宜调整投放时间或增设误时投放;压实物业管理主体责任。农村地区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和上门收运相结合,聚焦农村地区源头分类投放质量,创新农户、租住人员等各类人员约束奖惩手段,补齐源头分类短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综合管理中心、社区办、农业服务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物业公司、各村(社区)

13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店、超市单位:在收运交付点或箱房至少设一组四分类收集容器,在就餐区域(食堂、食品加工区等)及茶水间设置湿垃圾和干垃圾收集容器,在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干垃圾收集容器。  

政府办、经发办、城管、市场监管所、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各单位

 

14

沿街商铺:全面实行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商户做好容器配置、源头分类等工作;属地村、居按照管辖区域做好宣传告知、指导、检查工作;徐行清运保洁服务公司按要求,定时、定频次上门收集、建立收运台帐、严格执行分类收运;城管中队及市场监管所做好执法工作。具体见徐行镇沿街商铺定时定点上门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

商铺、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城管、市场监管所、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

公共场所(道路、车站、公园等):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一体两桶式废物箱。在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适当增加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

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养护单位

15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健全湿垃圾专项收运体系:湿垃圾采取上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收运企业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接收。

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

巩固提升干垃圾收运体系:杜绝分类垃圾的混装混运。更新喷淋、箱体密封、除臭等设施设备。年内完成两个站点的污水纳管工作,生活垃圾中转站全面升级改造。

16

建立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倡导和鼓励“能卖尽量卖”;积极推进两网融合点站建设,镇级层面配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各村、居层面建立小型临时堆放点,做好每天数据统计,配合做好低价值回收物的回收工作;由城投环境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玻璃、废旧衣物等)进行托底保障。可回收物采用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回收企业或环卫企业收运后,进行资源化利用。

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城投环境、各村(社区)

17

完善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居住区有害垃圾由镇清运保洁服务公司负责收运,并就近进入区级中转点;单位有害垃圾可自行或委托区域内生活垃圾收运企业收运至区级中转点。有害垃圾各交付环节实施计量并通过市级信息化平台登记。

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清运保洁服务公司、各村(社区)、各单位

18

完善志愿者服务工作体系

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建立队伍管理机制、考评激励机制、教育培训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的有序开展。

宣传科、工会、团委、妇联、各村(社区)

19

优化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正向激励举措,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方案,通过志愿服务时间换积分服务等方式,激励各类群体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壮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力量,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人群结构。

20

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用好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守箱、巡查行动,提高在职党员对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作用。

组织科 、宣传科、各村(社区)

21

健全管执联动机制

 

坚决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制度,结合每日垃圾清运作业,坚持对各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分类品质进行审核,规范分类收集运输行为,倒逼村居、单位等做好源头分类工作。

城管中队、经发办、社会办、社区办、市场监管所、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各村(社区)、各单位

22

聚焦源头分类投放环节,以举办专题执法周、开展主题执法活动等形式,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整治,对各类单位、医院、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居住区、运输单位及处置单位进行分类、定期、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大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影响垃圾分类持续推进的少数人群和部分单位的执法力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实施处罚,督促单位和个人自觉垃圾分类。

23

加大对旅馆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共机构一次性物品提供和使用情况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源头减量。

24

依托城运系统前端发现平台,加强各环节信息互通,建立健全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增强执法管理合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精准化。

25

探索智能监控在垃圾分类前、中、末端的监督管理作用,推进垃圾投放点加装智能监控设备、建立可追溯信息化系统,运用好网格化监控资源平台,做好数据信息与技术支撑。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行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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