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2312000-2020-003 | 主题分类: | 街镇 |
发布机构: | 菊园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0-06-30 |
名 称: | 关于菊园新区(高压走廊)增减挂钩项目 审核报告修改意见的回复 | ||
文 号: | 嘉菊管[2020]5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各职能部门出具的关于菊园新区(高压走廊)增减挂钩项目审核报告的修改意见,区财政局、审计局、增减挂钩办等意见无需回复,其余意见通过沟通后形成如下回复意见:
一、区规资局审核报告修改意见的回复
1.在项目基本情况中,“拆旧区挂钩归还建设用地指标7.92公顷”表述有误,报告中已将“归还”调整为“下达”。
2.该项目区共涉及2个出让地块(刘家河以东、胜竹路以北地块),根据2012年9月29日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价款共计28252万元,已在报告中体现。
二、区房管局审核报告修改意见的回复
1.按照市规划资源局批准的该项目增减挂钩实施规划,该项目的安置基地应为嘉房景悦名苑,但在现实动迁过程中,为了更快更有效地推进地块动迁腾地,也根据村里反映村民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实际使用的安置房源是柳湖景庭、汇丰凯苑、宝菊清水园、宝菊新家园、汇丰荷苑(一期)、怡华家园6个动迁安置房房源和胜悦嘉苑1个宅基地置换房源,已在报告第2、3页及附表中详细说明。
2.根据宅基地置换项目封闭运作的要求,由于该项目拆旧区置换户未安置在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确定的安置基地内,该安置基地实际安置了其他项目的安置对象,这些安置对象使用的房源作为安置基地剩余房源由菊园新区予以回购,回购资金作为该项目的收入。
三、区土储中心审核报告修改意见的回复
1.提出报告中仅计列出让地块区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收益,未计列我中心拨付的出让地块前期成本,金额为6957万元;出让地块前期支出中未计列地块征地出劳费、企业动迁费等,具体涉及报告第5页土地增减项目收入明细表、第6页出让区域费用明细表。
经核实,出让土地价款共计28252万元扣除土地出让金市级成本5438.51万元,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6.67万元,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02.59万元以及区储备成本7373.84万元,菊园新区返还出让金15000.39万元。报告中已进行修改,列支明细。
2.菊园项目报告中将全部160户农户安置成本计入了安置地块费用内,安置地块为唐家浜路南、岳普路西地块,地块内无农户动迁,具体涉及报告第6页安置区域费用明细表,此外,安置区域费用明细表中,耕地占用税、征地包干费等费用共计231.66万元为我中心支付,非街镇支出。经核实,该费用由区储备中心支付,报告中已进行修改。
3.报告中涉及的其他费用涉及配套道路征地费、项目内河道整治工程费,项目管理费、销售费、税金、利息等费用,因项目而产生,且先期项目规划中涉及,建议在项目中列支。
特此回复。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嘉菊管[2020]53号(高压走廊增减挂钩项目审核报告修改意见的回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