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镇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WF2325000-2020-002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江桥镇 发文日期: 2020-11-30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镇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 号: 嘉江府发〔2020〕2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开展拆违与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无违建先进街镇复核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本镇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有序发展、规范发展为指导,以加快建设“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生态优美、功能完善的北虹桥商务区”为奋斗目标,坚持“属地管理、责任担当、上下联动、全力拆违、依法整治、分类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拆违、全面管控,力争通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全面消除重点区域违法建筑,以拆违促动迁,确保城中村动迁工作全面完成。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与隶属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各村、社区、公司对管辖区域内的重点区域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负总责。在整治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隶属谁、谁负责”的原则。

(二)多管齐下原则。重执法、强监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强势推进重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健全和完善拆违、安全、城管、规土、市容、房管、公安、供水、供电等各拆违、控违部门之间及与各基层单位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

(三)依法整治原则。严格依法管理,做到公平公开,对于确定的应拆违法建筑做到坚决予以拆除,先督促自拆,可受委托助拆,依法代为拆除,直至强制拆除。在拆违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和法律程序、相关法律文书的抄告等手续,做到查证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完善、拆有实据。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之间的关系。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于在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政令不通、互相推诿、消极执法、欺上瞒下、通风报信、不作为、不肯担当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严控新增违法建筑,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严格做到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二)全面拆除库内外存在的明显违建、消防安全隐患及环境脏乱差的存量违法建筑; 

(三)全力拆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级政府督办的、被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

(四)全力拆除占用公共部位、公共土地、公用绿化内的违法建筑。

四、工作措施

(一)严控新增,完善机制

建立健全新增违法建筑管控机制。做实新增违法建筑发现、处置、问责“三个一”工作机制,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各村、社区、公司可以通过聘用第三方管理的形式,从严管理,以达到严控新增违建的目的。各物业公司要充分发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上报及严控工作,通过严格管理,发挥控违、拆违的源头作用。镇城管中队(镇拆违办)要严格执行区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新增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执法、长期执法并一管到底。

(二)拆除存量,逐步减少

各基层单位充分排摸本辖区内存在的存量违法建筑,分类梳理、分解任务,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确定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任务,建立问题点位清单,逐步拆除辖区内存在的存量违法建筑,做到应拆尽拆。通过每年围绕排摸一批、拆除一批、巩固一批的工作方式,不断减少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总量。

(三)分类处置,分层推进。

严格按照“拆、转、缓”的工作要求,对经营性的违法建筑采取分类处置、分层推进,对存在安全隐患及环境脏乱差的违法建筑坚决实施拆除,对影响企业生产、发展的设备房等转性处置、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大的企业违建申请暂缓拆除。

(四)边拆边固,防止反弹。

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已拆点位的巡查工作,防止拆后复建现象发生。对拆后搭建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和拆除,对拒不配合的,应当及时上报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杜绝拆后复建现象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大整治的力度,做到认识、组织、人员、精力四到位,确保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取得成效。镇党委、政府将在原有拆违机制下,通过聘用第三方管理进一步扩大专业队伍建设,发挥拆违专业队伍的作用。

(二)落实机制,强势推进。一是协同配合机制。各职能部门、区属双管单位、相关配合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互相配合,落实责任,确保形成合力。二是定期报告机制。各基层单位对新增违法建筑和重点整治点位推进情况及时上报至镇城管中队(镇拆违办),由镇城管中队(镇拆违办)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镇主要领导。三是召开工作例会。镇城管中队(镇拆违办)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工作例会,镇主要领导参加,由各相关单位汇报工作进度,查漏补缺,确保违建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实施,加强维稳。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社会稳定关系,依法依规实施综合整治,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和冲突。强化执法保障,在开展拆违和重大行政执法中,相关执法部门要认真组织、有效实施,镇维稳部门要全力支撑,快速处置违法抗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依法处置。要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确保整治强力推进。

(四)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机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对列入拆违实施计划的,将纳入到对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落实拆违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镇主要领导和纪委领导要进行约谈并追究其责任。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嘉江府发〔202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镇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