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工业区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的通知
索 引 号: WG1019000-2020-003 主题分类: 街镇
发布机构: 嘉定工业区 发文日期: 2020-12-30
名 称: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工业区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的通知
文 号: 嘉工管委发(2020)8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

现将《嘉定工业区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嘉定工业区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嘉定工业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其他相关社团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明确各单位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严格控制经费使用,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业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审批范围

嘉定工业区所属各单位发生的以现金、银行存款结算的各种费用支出均在审批范围之列。

二、审批程序

按照财务审批流程,常规的业务支出审批分为经办人制单、预算单位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财政所审核、主要领导复核五个环节。经办人制单:经办人需确认本年度预算资金使用项目及金额,填写《嘉定工业区财政资金使用审批单》。

资金审批单附件要求:

(1)购货报销请款:提交购货合同及发票,若实施政府采购,另附《嘉定工业区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单》及网签合同和货物验收单。

(2)工程项目请款:请款申请书(写明审定金额,本次付款金额,已付金额),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上海嘉定工业区合同审核表及审核意见表,工程合同及与本次付款金额一致的发票。

(3)补助及补贴资金请款:对个人补助请款提交补贴明细、银行卡号及补贴的依据文件。对单位补贴请款提交补贴明细及补贴依据,另附收据或发票。发放实物补助需另附本人签收明细。

(4)若需提取现金使用,根据《嘉定工业区关于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和加强现金支出管理的实施意见》,符合现金结算目录范围内使用现金结算的,需另附《嘉定工业区经费提现审批表》,报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财政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5)其他请款:提供足以证明本次请款必要性的相关文件及请款明细和报销凭证。

三、审批职责

1.经办人:填制报销凭证内容,收集补充相关附件材料。

2.预算单位负责人:对支出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

3.分管领导:对支出内容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4.财政所:对支出内容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及预算安排情况、附件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

5.主要领导:对支出内容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复核。

四、审批权限

审批权限以业务支出的金额大小进行等级划分,自下而上,逐级审批。

单笔报销金额≤500元的由分管领导、财政所领导审批;≥500元的,报管委会主任复核审批。

注:未经工业区组织人事科审核同意,机关、事业各单位不得向工业区工作人员发放任何形式的工资外工作津贴、生活补助、考核奖励。

五、资金审批依据文件

依据《嘉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试行)》、《关于本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嘉定工业区关于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和加强现金支出管理的实施意见》、《嘉定工业区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考核管理办法》、《嘉定区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嘉定区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嘉定区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若请款内容涉及以上文件,依据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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